聚焦“群众小事” 落实“民生大事”

市民政局全力开展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

截至目前,全市共保障城乡低保22.1万人,特困救助供养对象2.4万人,累计发放救助资金8.2亿元……12月12日,在市政府新闻办举办的以“厚植城市精神 共建温暖之城”为主题的新闻发布会上,市民政局对我市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介绍。

市民政局进一步健全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以我市社会救助及时性、有效性为目标,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制度健全、政策衔接、兜底有力的综合救助格局。运用社会救助系统,推进救助信息聚合、救助资源统筹、救助效率提升。以基本生活救助、专项社会救助、急难社会救助为主体,社会力量参与为补充,覆盖全面、城乡统筹、分层分类、综合高效。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常态化救助帮扶,实现与教育、人社、卫健、医保、残联、应急、乡村振兴等部门数据信息共享,健全分层分类救助帮扶机制,实现对低收入人口风险点的早介入和早帮扶,实现“人找政策”与“政策找人”紧密融合。全市198个乡镇(街道)依托政务大厅、办事大厅等便民服务平台,全部建立了“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综合服务窗口,通过“大数据+铁脚板”,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强化困难群众兜底保障。社会救助扩围增效工程是我市今年民生工程之一,对符合条件的低保边缘家庭进行认定,实施动态管理。规范低保边缘家庭证书发放和档案管理,实行“一户一证”“一证一码”,低保边缘家庭可凭证享受规定的社会救助和帮扶政策。截至目前,动态保障低边家庭共3.2万户8.3万人,切实兜住兜牢民生底线。

自今年7月1日起,进一步提高了全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农村低保平均标准由5160元/年调整到5808元/年,提高了12.6%;农村特困供养平均标准由6708元/年调整到7560元/年,提高了12.7%。截至目前,全市共保障城乡低保22.1万人,特困救助供养对象2.4万人,累计发放救助资金8.2亿元,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

持续加大困难群众救助力度。对于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实施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给予应急性、过渡性救助。截至目前,全市实施临时救助8000多人次,发放临时救助资金2000多万元。

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积极探索服务类社会救助工作。通过实施政府购买服务对社会救助家庭中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等提供必要的访视、照料服务,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其中,临城县、新河县被省民政厅确定为2023年全省社会救助“物质+服务”试点县,临城县“实行‘1543’工作法让社会救助更精细”典型经验案例被评为“2023年度河北省社会救助领域创新实践优秀案例”。(邢台新闻传媒中心记者 杜明 孙瑞超 高敏)

来源我看邢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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