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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公务员事务局昨日发出更新《公务员守则》的咨询稿,咨询期至下月19日。咨询稿列明了香港特区公务员须恪守的12项基本信念,分别是:维护宪制秩序及国家安全、以民为本、热心公共服务、尽忠职守、坚守法治、廉洁守正、政治中立、专业精神、团队精神、效益为本、绩效问责以及保密原则。

公务员事务局局长杨何蓓茵强调,公务员须清楚理解香港特区的宪制基础及秩序,以及在这个基础上公务员的宪制角色和责任,主动维护宪制秩序及国家安全。公务员政治中立必须以效忠国家和香港特区为前提。

公务员事务局局长杨何蓓茵在记者会上表示,更新《守则》有两大目标:第一,让公务员清楚理解宪法和基本法共同构成香港特区的宪制基础及秩序,以及在这个基础上公务员的宪制角色和责任;第二,因应社会发展及回应市民期望,为公务员团队订定一套清晰的共同信念和操守准则,作为所有公务员在日常工作、决策和行为的重要指南。她重申,更新版《守则》正式颁布后,会加强宣传及培训,确保所有政府雇员均清楚了解更新版《守则》的要求。

“政治中立”以效忠为前提

咨询稿包括引言、“一国两制”、公务员宣誓和作出声明的要求、公务员的基本信念和操守准则、公务员队伍和政治委任制度、公务员叙用委员会的独立角色以及结语共七个部分。杨何蓓茵介绍,所有公务员和按非公务员聘用条款聘用的政府雇员均需遵守《守则》,这亦是聘书或雇佣合约中的要求,与现行安排一样。

咨询稿列明了香港特区公务员须恪守的12项基本信念,分别是:维护宪制秩序及国家安全、以民为本、热心公共服务、尽忠职守、坚守法治、廉洁守正、政治中立、专业精神、团队精神、效益为本、绩效问责以及保密原则。杨何蓓茵表示,其中维护宪制秩序及国家安全一项,因其重要性而置于首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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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事务局发出更新《公务员守则》的谘询稿,列明香港特区公务员须恪守的12项基本信念。

杨何蓓茵指出,公务员须认清自己身为行政机关的一分子,不可以公务员身份,在网上、社交媒体或以其他方式批评政府政策或支持其他人的反对意见。这亦不应与公务员在内部讨论时发表意见混为一谈,重申为完善政府施政而提出意见是公务员的职责所在。所有公务员亦须忠于在任行政长官及其效忠的中央人民政府,竭尽所能从速履行职责并协助行政长官及其主要官员制订、推动、解说和迅速实施政策及行政决定,不可因自己政治观点不同或个人喜恶而拒绝执行命令。

谘询期至下月19日

政府表示,现行《守则》在2009年颁布,沿用多年。政府致力提升治理水平,公务员作为政府的骨干,他们的操守、能力和效率是政府提升治理水平的关键。随着社会对政府和公务员的期望和要求日增,政府认为有必要更新《守则》,协助公务员理解他们作为行政机关一员的宪制角色和责任。对更新《守则》咨询稿如有意见,可于明年1月19日或之前提出。第一标准薪级公务员评议会(职方)及纪律部队评议会(职方)发表声明,支持政府更新《公务员守则》。

公务员12项基本信念及操守准则

1.维护宪制秩序及国家安全

公务员应真诚拥护国家对香港特区拥有并行使主权,并致力维护宪制秩序及国家安全。公务员应深入了解成立香港特区的历史及宪制背景,并全面认识国家安全概念及香港国安法的条文,增强维护国家安全的意识。

2.以民为本

政策为市民而制定,政府须为市民办实事,一切应由市民本位出发,只有真正了解他们的需要,做到便民利民,才能赢得市民对政府管治的信任和支持。

3.热心公共服务

除了按既定规则和程序处理日常工作外,各级公务员应经常检视工作情况及资源的运用,思考岗位的存在价值及如何为服务增值。

4.尽忠职守

所有公务员均须忠于在任行政长官及其所效忠的中央人民政府,本着真诚,全心全意、竭尽所能,从速履行职责,并协助行政长官及其主要官员制订、推动、解说和迅速实施政策及行政决定,不可因自己政治观点不同或个人喜恶而拒绝执行命令。

5.坚守法治

公务员须维护法治和司法公正。他们在行使行政权力时,须遵守基本法、香港国安法和香港法例等在香港特区实行的法律;在作出决定时,须依循适当程序,并在获赋予的职权范围或酌情权限内行事,不可越权。

6.廉洁守正

公务员须时刻秉持诚实可信和廉洁守正的态度行事。公务员须确保公职与私人利益之间不会出现实际、观感上或潜在利益冲突。

7.政治中立

公务员政治中立必须以效忠国家和香港特区为前提。公务员不论本身的政治信念为何,履行公职时不得受本身的政治联系或政治信念所影响。

8.专业精神

公务员应以坦诚开放、不偏不倚的态度,依凭实据,为各级决策者提供详尽的资料、严谨的分析及客观的意见,衡量所有风险利弊,准确表述方案及实际情况,并提供经过反覆辩证的解决方案。

9.团队精神

各部门首长有责任鼓励和促成各项利民便民的跨部门协作措施。遇有紧急应变需要时,公务员须遵从部门首长所作出的人手、岗位或工作调动及动员安排,参与应急行动或担当支援角色,使政府可以即时介入,处理突发情况,解决危机,维持社会稳定。

10.效益为本

香港特区政府的最终目标是促进香港发展,提供服务满足市民所需,同时加强香港在“一国两制”下的角色。要做到效益为本,公共政策及服务未必能够完全量化或以绩效指标客观量度,但公务员绝不能只着眼程序和投放资源,更要切实解决问题,注重成效,为市民谋福祉。

11.绩效问责

公务员表现如未达标准,不但会在工作表现评核报告中反映,其晋升、职位调派和增薪安排也会受影响;如工作表现严重或长期不达标,更可能被政府基于公众利益而着令退休;而在执行职务时严重疏忽,会构成疏忽职守的失当行为。首长级公务员应以身作则,为下属树立榜样,因此其问责标准理应更高。

12.保密原则

公务员以公职身份取得的资料只可用作已核准的用途。他们不得披露在执行职务时或以公职身份通过保密方式从他人取得的文件、资料或信息,并须遵守《官方机密条例》和其他适用的机密及保密规定。(资料来源:更新《公务员守则》咨询稿)

来源:大公报

编辑:李孟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