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非要纠缠周海媚的红斑狼疮呢?

天津大学泰达医院 李青

周海媚的银幕形象清纯可爱,57岁香消玉殒令人惋惜,大家纷纷以各种形式怀念她人之常情!

但是,关于周海媚的传播似乎和其他去世的明星不同,许多自媒体文章甚至一些官媒非要把她和系统性红斑狼疮纠缠在一起,说她必说红斑狼疮,一些医务人员还以她为模版深度科普红斑狼疮。

问题是,你们有什么证据证明她患了红斑狼疮呢?

也许有人说,这些年不都在说她患有红斑狼疮吗?早些年拍戏时发病,为此角色被替换。可这只是传闻,连最初的传播者也未必有真凭实据,香港的病历不会那么容易被泄漏。

还有人说,泄漏出的顺义某医院门诊病历,既往史中不是写“系统性红斑狼疮”了吗?

往史就是过去的患病情况,包括既往的健康状况和过去曾经患过的疾病,大多来自于患方的自述,或者之前的检查资料。既往史一般作为诊断现发疾病的参考,不一定是诊断证据。

周海媚被送到那家医院时已经没有生命体征,这个既往史肯定来自于送医者的叙述,说来说去,还是口口相传。

前些年,周海媚面对镜头公开承受自己从小患血小板减少症,但否认患有红斑狼疮。

既然人家否认了,何必对此穷追猛打呢?

退一万步说,就算她患有红斑狼疮,影响社会文明了吗?败坏社会风气了吗?带粉丝不学好了吗?

拒绝披露自己的隐私违法吗?拒绝披露自己的隐私有违社会公德吗?

换位思考,扪心自问,你有病,希望别人纷纷传播吗?

如果某人触犯法律,即使不承认也要追究其责任;如果某人的行为有违社会公德,即使偷偷做也要揪出来。

但疾病是个人隐私,不是缺德,更不是违法,凭什么对周海媚所患的疾病纠缠不放呢,是狼疮如何,不是狼疮又如何?

那些一再传播周海媚患狼疮的人,和顺义那2位病历泄漏者,其行为又有什么不同呢?

如果周海媚还在世,你们还敢这样肆无忌惮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