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一家上市公司因承诺回购公司股份,在公司账面充盈情况下,时隔一年却未实施,被监管部门下发《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深交所也就此事向该上市公司下发关注函,并表示将对公司及相关违规当事人启动纪律处分程序。
锐评
股票回购只是市值管理的一项手段。上市公司都希望市值越高越好,然而,做好投资者关系、保护投资者权益,并保持对公众的诚信,这些不仅是资本市场对上市公司的基本要求,也是做好市值管理的基本保障。
股票回购通常被视为利好,亦对股票市值有积极的推动。然而,“忽悠式回购”却是利空,不仅损害了全体投资者利益,上市公司更将面临来自监管机构、交易所的关注和处罚。更重要的是,作为一种不诚信的表现,“忽悠式回购”对上市公司的投资者关系和市值管理工作而言,会成为减分项。
随着全面注册制改革不断深入,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日益成熟,上市公司更需做扎实、专业的市值管理,与投资者保持诚信、恰当的沟通。
——许维鸿 甬兴证券副总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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