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人物

平安,与每个人的幸福息息相关。但平安不会从天而降,幸福美好的背后,有一群人默默守护着万家安宁。他们当中,有人数十年如一日,坚守在一线,密织防护网;他们当中,有人冲锋在前,不畏困难,践行着守护平安的誓言......

今天,让我们一起走进同安区检察院,听听林静娟的故事。

林静娟

同安区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主任

一级检察官

林静娟,女,1981年6月出生,法律硕士,中共党员。2003年7月参加工作,2006年8月进入检察院工作。现任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主任,一级检察官。曾获区“蓝天保卫战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区三等功一次。

作为一名从检近二十年、办理了上千个案件的检察官,同安区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主任林静娟长期以来以严谨的“工匠”精神致力于未检工作。在捍卫法律尊严的前提下,她以女性特有的魅力和柔情感化并拯救了无数的未成年人浪子回头,回归社会。

甘当铺路人

林静娟深知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不是难事,难的是如何通过延伸办案最大限度修复被伤害的身心健康和社会关系。

百忙之中,林静娟始终不忘法律辅导、司法救助、关爱帮扶等工作。针对在办案中发现的监护人教育不严、监护缺位等问题,及时制发《督促监护令》《责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导令》,对遭受监护侵害、监护缺失的未成年人,强化监护干预,今年来共办理综合履职案件12件,办案数居全市前列;通过帮教回访、心理疏导等形式开展特殊预防84次,帮助4名被害儿童转学,协助2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办理补贴。面对涉未成年人案件,一方面,她肩担正义,重拳出击,加大打击力度,以“零容忍”态度斩断伸向未成年人的“魔爪”,另一方面,她春风化雨,教育感化,坚持将人文关怀融入办案的每个细节,全力挽救涉罪未成年人。近年来,林静娟带领的“同心未爱”团队办理的案件先后被市检察院评为“十佳法律监督案件”,被省检察院评为“典型案例”并被最高检书刊收录,一起案件入选全省落实“春蕾安全员”机制优秀工作案例,是全市唯一入选案例。她始终坚守公正司法底线,不容经办案件出任何一点差错。

乐当引路人

未成年人最需要的是什么?其中不应少了自我保护的能力。林静娟以法治宣传教育为切入点,为校园法治建设铺路子、打基础,精心策划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特色鲜明的宣传模式。

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为孩子们打好“防疫针”一直是林静娟作为一名检察官的坚守。作为同安区检察院“同心未爱”未检办案团队的“主心骨”,近年来,她带领团队数次走进校园,以法治副校长的身份以案释法、讲尊法、守法、用法小故事,根据中小学生的特点,开展了法律知识有奖竞赛、模拟法庭等,撒下法治的种子,培养法律的信仰。在六一儿童节举办“未成年人法治手绘画廊”活动,形式新颖、内容丰富,激发了孩子们学习法律的兴趣和热情。聚焦预防校园欺凌主题,创作“答嘴鼓”普法视频,在开学季开设法治直播课,在线观看超200万人次,在孩子心中播下法治种子。近年来,“同心未爱”办案团队先后获评省检察机关优秀办案团队、省级青年文明号、全省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创新实践项目、“法治进校园”全省巡讲活动表现突出单位等荣誉。

勤当养路人

一个人、一个单位的努力都是有限的,如何汇聚社会力量共护“祖国未来”呢?林静娟常常思考着这个问题。

2021年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实施以来,林静娟积极推进同安区检察院与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和区教育局等多家单位的协作配合,引导各方共同参与的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支持体系建设。会签了检校党建共建、保护妇女儿童权益、矫正教育帮扶、家庭教育指导等一系列协议,针对涉校园安全、酒吧、宾馆等营业场所营业不规范等影响未成年人成长环境问题,联手多家职能管理部门和单位开展监督检查数十次,并制发检察建议,助推依法履职,织密未成年人安全保护网。联合区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社工多次对受伤害未成年人开展专业心理疏导和家庭教育指导,为他们撑起一片蓝天;以司法保护融入家庭、学校、社会、网络和政府保护,形成合力,打造“1+5>6=实”,深受教育部门、学校和社会各界的认可和好评。

办过形形色色的案件,阅尽人生冷暖事,从检十余年来,林静娟始终坚持初心,坚定走在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道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