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有仇吧?”湖北,一姑娘和小伙相亲,哪知被小伙阴阳到住院。小伙得知,感到很抱歉,提着牛奶到医院探望姑娘,然后两人聊了几句。万万没想到,因为话不投机,小伙又把牛奶提走了。姑娘看到,非常淡定。
(来源:金融新闻)
小玲坐在窗边,目光透过大玻璃窗,看着外面熙熙攘攘的人群。
小玲的对面,坐着一个陌生男子,叫郑清,他看上去有些不自在,又似乎在寻找一个合适的开场白。
亲戚向小玲介绍郑清时,说得很好,称赞其聪明、有才华、有前途,还说他是一个非常靠得住的人。
小玲和郑清见面后,对郑清的第一印象还不错,对方穿着干净的衣服,外表看上去也不错。
但小玲觉得,他没有亲戚说得那么好,也就是一个非常“普通”的人!
放在多年前,或许根本没办法入小玲的眼。
可年龄大了后,小玲觉得,看人不能只看表面,于是耐心地和郑清聊了起来。
不知道郑清是没有看上小玲,还是平时说话就很直接,小玲和他聊了几句,总觉得他说话“阴阳”,听着非常气人。
比如他看着自己,说:“很漂亮,可惜没人要。”还有年龄太大,不好生孩子等等。
郑清的话,像一把把尖刀一样刺向小玲,气得小玲当场拿话怼了回去,结果这次相亲,两人不欢而散。
小玲说,她被对方气到脖子疼,第二天坐地铁到医院看病,医生说彩超结果不好,要做刺穿。
哪知刺穿结果也不好,怀疑是甲状腺,要做手术。
就这样,小玲办理了住院。这时,小玲还在提醒大家一定要爱惜身体。
郑清得知小玲住院后,觉得他和小玲相亲时,说的话很过分,于是提着牛奶到医院探望小玲。
按照正常的故事发展,郑清醒悟后,小玲很感动,然后两人开始接触,并开始发展成情侣关系。
紧接着,他们一起看电影、逛街、吃饭,享受着彼此的陪伴。一起经历了很多美好的时光,也一起渡过了许多难关。
事实上并没有,两人聊了一会,又互相怼了起来。
最后因话不投机,郑清一怒之下,提着牛奶直接离开了医院。
事发后,有网友安慰小玲,你气什么啊,他不也单着吗?能提的牛奶来看你,已经做到很到位了,他可能是不会说话,别放在心上。
有人站在郑清的角度,这不是诽谤么,甲状腺还是气出来啊?我妈也是这个病,难道是我三十多还打光棍气的?
那么,法律怎么看这事呢?
首先,郑清提牛奶到医院看完小玲,和小玲之间形成的是赠与合同关系。
《民法典》第658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只要郑清还没有把牛奶交给小玲,牛奶的财产权利还没完成转移,赠与合同就是可以撤销的。
所以从法律上讲,郑清反悔了,把牛奶提走,并不违法,只是他这样做,太奇葩了!
其次,《妇女权益保障法》第20条规定,妇女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妇女的人格尊严。
结婚自由,是妇女的基本权利之一。无论她们是否结婚,什么时候结婚,这都是她们的自由选择。
这种自由是受到法律保护的,任何人都无权干涉或限制。
郑清因为小玲年龄大,没有结婚,就阴阳小玲没人要,侵犯了小玲的人格尊严。
从法律上讲,小玲可以要求郑清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
最后,相亲这事本就不靠谱,因为相亲是让最不会追女生的男生,去追最不好追的女生。
一女网友说,当初选择相亲,是觉得介绍人肯定对对方的为人和家庭情况都比较了解,至少不像是打工或者聚会外面半路认识的人,大都是外地人,一时半会儿难以知道对方的真实情况。
可女的选择相亲,好些人都觉得是被挑选完了,几次后,我就不再相亲了。
有意见说,小玲或许也有问题,人家都提个礼物来看你了,也算有诚意,但凡好好说话,也不至于人家会把礼物重新拿走,这得是多让人不舒服的对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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