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不少小区都有专门的物业保洁人员驾驶电动三轮车负责收集清运生活垃圾,这些车辆在小区的行驶过程中也应和机动车一样严格按照社区限速规章制度减速慢行,避免发生交通事故。这不,最近闵行区颛桥镇某小区就发生了一起垃圾转运车未限速行驶撞人的事故。
做客本期《我来帮你忙》节目的嘉宾——颛桥镇房地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专职调解员陶积泳,来为大家讲述了事情的经过。
颛桥镇房地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 专职调解员 陶积泳
前不久,颛桥镇某小区物业员工老王(化名)在小区驾驶电动三轮垃圾转运车行驶途中,由于缺少安全意识未限速行驶,一不留神撞倒了正在小区遛弯的李阿婆,李阿婆当即倒地不起。紧急送医后,医生确诊为大腿骨折,并伴有头晕、胸闷、气急等症状,医生马上对其进行了手术治疗,前后共花费了2万5千多元医药费。交警在现场勘察后认定物业员工老王负这起事故的全部责任。李阿婆出院后,物业与李阿婆家属商议后续的赔偿方案,阿婆家属希望物业方一次性赔偿5万元,但物业则认为赔偿金额过高。因为赔偿金额无法达成一致,双方便来到颛桥镇房地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寻求帮助。
陶积泳在了解情况后,认为:根据警方的责任认定书,物业公司除了支付2万5千多元的医药费,确实还应该在营养费、后续治疗、康复训练等方面对李阿婆进行赔偿,金额多少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最终在陶积泳的调解下,双方达成共识:物业公司一次性赔偿李阿婆包括医药费、手术费、营养费、后续治疗费、康复训练费等共计4万元,双方签订了调解协议。
陶积泳呼吁:社区垃圾转运车辆也应和业主车辆一样严格遵守社区制定的限速规定,物业公司也应建立起社区垃圾转运车辆使用的规章制度、对驾驶人员进行岗位安全培训,这样才能够避免此类事故的再次发生。
来源:今日闵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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