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8年3个女儿均非亲生”离婚案一审庭审结束,女方愿意按1个小孩1万元赔偿精神损失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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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8年3个女儿均非亲生”离婚案一审庭审结束,女方愿意按1个小孩1万元赔偿精神损失费

现代快报讯(记者 孙苏皖)8月17日,备受关注的“结婚8年3个女儿均非亲生”离婚案在陕西省汉中市南郑区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当天19时30分许,当事人韦先生(化姓)走出法庭,表示女方在庭审中认为自己在婚内没有错误,看在韦先生母亲抚养孩子的份上,愿意按1个小孩1万元赔偿韦先生的精神损失费。“我们达成共识,3个孩子归她抚养。当问到孩子亲生父亲是谁,她说不记得了。”韦先生说。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该案当天未当庭宣判。

据了解,此次离婚案中,韦先生提出判令双方解除婚姻关系、女方返还抚养费11.5万元、赔偿精神损失费20万元等诉讼请求。韦先生在庭审前表示最想知道3个孩子的亲生父亲是谁。

韦先生与妻子何女士(化姓)于2017年下半年在网上相识,2018年2月登记结婚,2018年9月大女儿出生。2024年7月,韦先生发现妻子经常会把家里的监控和行车记录仪的电源线拔掉,进而发现了妻子出轨。“当时她向我保证跟对方断绝联系,回归家庭。那时候大女儿处于上小学的关键时刻,考虑到我俩离婚会对小孩有很大的伤害,我选择了原谅。”

2025年7月,韦先生的双胞胎女儿出生。2026年4月,韦先生发现妻子关家里的监控,“又干了2024年同样的事,当时我就跟她吵了一架,她搬出去住了,我从那时候开始调查孩子是不是我亲生的事。”韦先生给3个女儿做了亲子鉴定,发现都和他没有血缘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