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即将实施,新法扩大了行政复议范围,新增行政协议、赔偿决定等完善行政复议的前置规定,新增信息公开不予公开、未依法履行法定职责等扩大和解与调解的适用范围,不再限制调解及和解范围,新增多项便民举措。

那么,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其中,该法第十一条第一款明确规定,有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情形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

  典型案例 医院存在未按要求填写病历资料问题

某市卫生健康部门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在监督检查时发现,某医院在为患者诊疗过程中,存在未按要求书写患者手术记录、麻醉知情同意书和麻醉术后访视记录等问题。

执法支队经立案调查后,于2022年10月15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认定该医院存在未按规定填写病历资料的行为,作出对医院给予警告并处罚款1.5万元的行政处罚,同时责令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该医院认为,执法支队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过重,遂以执法支队为被申请人,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案件审理期间,医院主动承认其相关医护人员未按规定填写病历资料的行为确实违反了《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但是鉴于其主动停止了违法行为,并及时进行了整改,且未造成危害后果,申请调解请求依法从轻减轻行政处罚。

  办理情况 分别与双方沟通交流 达成调解协议

考虑到医院作为民营医疗机构,在疫情防控期间的生存和发展艰难,行政复议机关分别与执法支队和医院进行了深入沟通交流。

最终,涉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执法支队将对医院的行政处罚罚款数额由原来的罚款1.5万元依法调整为最低幅度罚款1万元。

同时,申请人医院自愿撤回了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随即作出了终止案件的行政复议决定。

案结事了后,行政复议机关深入医院详细了解案件情况,在帮助医院查找违法事实发生原因的同时,就《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对医院相关人员进行了普法宣传教育,让医院认识到违法的代价和成本,认识到依法依规经营、遵纪守法的重要性。

  典型意义 能动发挥行政复议化解争议作用

本案中,被申请人执法支队对申请人医院进行监督检查,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主体适格,认定违法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

但行政复议机构在办案中不能“机械办案、就案办案”,要用好用足用活行政复议调解机制,能动发挥行政复议调解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的作用。

行政复议机构要贯彻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多做善做涉案当事人工作,引导其认识到调解结案更有利于自身长远发展利益以及和谐社会构建。

在依法办理涉企行政复议案件时,行政复议机构既要督促企业及时改正违法行为,主动消除或最大限度降低违法行为危害后果,尽量避免办理一个案件、垮掉一个企业;也要督促行政机关以帮助企业整改为出发点,对企业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妥善处理,最大限度减少对申请人经营活动生产影响,努力助其渡过难关,持续发挥行政复议助力营商环境法治化“软环境”作用,不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本报记者 郑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