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仙桃市人民法院公告

(2023)鄂9004破申2号

申请人:仙桃市卫祥水产养殖专业合作社。住所地湖北省仙桃市西流河镇白衣庵村。

法定代表人:易卫祥,该合作社理事长。

2023年12月5日,仙桃市卫祥水产养殖专业合作社因经营管理不善,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为由,向本院申请进行破产清算。

本院查明,仙桃市卫祥水产养殖专业合作社(以下简称卫祥水产合作社)于2011年1月19日经登记设立,注册资本5811万元(认缴),登记成员102人,其中易卫祥占股65.4%,其他股东占股34.6%,职工301人。主要从事为鮰鱼、鲈鱼、小龙虾、黄鳝的苗种繁育与销售,藕带、蔬菜等特色农产品种植、初加工、储存及冷链物流等。卫祥水产合作社于2022年底开始停产至今,已持续数年无法偿还到期债务。经审计,截止2023年11月15日,卫祥水产合作社账面资产总额175279621.92元,负债总额367759272.47元,资产负债率209.81%。

本院认为,申请人的资产负债情况显示,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符合破产清算的申请条件。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一款、第三条、第七条第一款、第十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五十五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受理仙桃市卫祥水产养殖专业合作社的破产清算申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第十八条之规定,本院指定仙桃市卫祥水产养殖专业合作社清算组担任仙桃市卫祥水产养殖专业合作社管理人。

仙桃市卫祥水产养殖专业合作社清算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黄志远 仙桃市西流河镇党委副书记

副组长:李亚敏 仙桃市西流河镇财政所所长

陈 俊 湖北龙田律师事务所主任

成 员:董承学 仙桃市西流河镇塘湾总支书记

韩 力 仙桃市西流河镇信访办工作人员

陶则雄 仙桃市西流河镇财政所综合会计

王建斌 湖北龙田律师事务所律师

刘志荣 湖北龙田律师事务所律师

黄进婷 湖北龙田律师事务所律师

卢 雨 湖北龙田律师事务所律师

王 旭 湖北龙田律师事务所律师

许 盼 湖北龙田律师事务所律师

卢 艳 仙桃市沔洲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十八日

湖北省仙桃市人民法院公告

(2023)鄂9004破申2号之一

本院根据仙桃市卫祥水产养殖专业合作社的申请,于2023年12月12日裁定受理仙桃市卫祥水产养殖专业合作社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仙桃市卫祥水产养殖专业合作社清算组为管理人。仙桃市卫祥水产养殖专业合作社的债权人应自2024年3月17日前向仙桃市卫祥水产养殖专业合作社管理人(办公地址:湖北省仙桃市西流河镇白衣庵村九组卫祥水产合作社基地;邮政编码:433000;联系人:卢艳 ;联系电话:15671152220)申报债权。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仙桃市卫祥水产养殖专业合作社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仙桃市卫祥水产养殖专业合作社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时间和地点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十八日

湖北省仙桃市人民法院公告

(2023)鄂9004破申2号之二

仙桃市卫祥水产养殖专业合作社:

本院于2023年12月12日根据仙桃市卫祥水产养殖专业合作社的申请,裁定受理仙桃市卫祥水产养殖专业合作社破产清算一案,同时指定仙桃市卫祥水产养殖专业合作社清算组为仙桃市卫祥水产养殖专业合作社管理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五条之规定,从即日起至破产清算程序终结之日,你司应当承担下列义务:

一、自收到受理破产申请的裁定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

二、自案件受理之日起停止清偿债务;

三、自本院受理破产申请的裁定送达你司之日起至破产程序终结之日,你司法定代表人、财务管理人员及其他经营管理人员承担下列义务:1.妥善保管所占有和管理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2.根据本院、管理人的要求进行工作,并如实回答询问;3.列席债权人会议并如实回答债权人的询问;4.未经本院许可,不得离开住所地;5.不得新任其他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四、管理人接管时,法定代表人应向管理人办理移交手续,并答复有关财产及业务的询问。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十八日

湖北省仙桃市人民法院公告

(2023)鄂004破申2号之三

仙桃市卫祥水产养殖专业合作社破产清算一案,本院已于2023年12月12日依法受理,案号为(2023)鄂9004破申2号,并指定仙桃市卫祥水产养殖专业合作社清算组担任仙桃市卫祥水产养殖专业合作社管理人。现启用“仙桃市卫祥水产养殖专业合作社管理人公章和财务专用章各一枚”,原仙桃市卫祥水产养殖专业合作社印章及相关财务印章停止使用。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十八日

来源:仙桃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