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污水处理公用事业企业作为区域水环境治理的基础载体,其稳定运行关乎河湖水质安全与群众日常生活保障。近日,常熟市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污水处理企业重整案件,通过“预重整+重整”的组合式司法救治路径,成功盘活一家濒临倒闭的片区独家生活污水处理运营主体,实现了债务化解与生态保护的双赢。

独家运营主体陷入困境,径直破产清算风险丛生

常熟市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作为属地片区独家生活污水处理运营主体,承担着望虞河以西区域生活污水集中处置、河湖水体日常养护工作,公共服务与生态保障属性突出。受母公司债务影响,企业资金链断裂,陷入长期经营困境,无力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具备法定破产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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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直接对企业进行破产清算,其持有的污水处理特许经营权将依法终止,专用治污设备等核心资产价值将大幅缩水,普通债权清偿率不足一成。企业一旦停工,片区污水处置公共服务将被迫中断,不仅会造成全体职工失业、城镇基础民生配套缺位,还将破坏区域常态化污水治理体系,对河湖水质形成持续性负面影响,衍生的生态修复、社会维稳成本极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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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重整+重整”组合施策,全程稳产稳岗护民生

为最大限度保留稀缺环保公共资源,防范破产清算将导致的各项风险,常熟法院综合研判企业经营价值,采用“预重整+重整”的组合式救治路径,坚持“不停产、不裁员、不降标”的处理原则。同步联动属地乡镇、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落实常态化环保监管机制,厂区污水处理设施全天候稳定运转,出水水质各项指标持续稳定达标,整个重整周期内未出现污水处置中断、排污超标等情形,牢牢守住区域水环境安全底线。

在稳定企业日常运营的基础上,常熟法院指导管理人依法规范开展债权核查、资产盘点、财务审计及资产评估工作,全面厘清企业资产及债权债务关系。招募投资人时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导向,公开招募的同时优先筛选具备专业环保运营资质的投资方,同步实现债务化解与治污能力提质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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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高效推进重整程序,依法裁定批准重整计划

为统筹平衡债权人、利害关系人等各类主体权益,提升重整程序推进质效,本案细化完善重整计划草案,依法调整出资人权益,并对债权进行分组处置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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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案涉重整计划已全部执行完毕。企业历史存量债务得到实质性化解,内部经营管理体系全面优化,彻底走出长期经营困境,恢复常态化稳定运营,持续为属地片区提供标准化、规范化的污水处理服务。

本案将绿色发展理念嵌入破产审判,通过柔性司法重整模式盘活污水处理厂,既妥善化解市场主体债务纠纷,又有效提升了区域水环境治理能力,以法治力量绘就了水清岸绿的宜居生态画卷。

下一步,常熟法院将依托企业重整中心,持续深化破产司法挽救职能,紧扣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有机统一的要求,统筹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优化与生态环境治理,盘活存量优质市场资源,推动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协同并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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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破产与清算审判庭

编辑|陈夏芝

排版|戴晓洁

审核|赵丽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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