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7月9日电(记者高敬)记者9日从生态环境部获悉,生态环境部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近日联合发布《赤水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7945—2026),促进赤水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生态环境部水生态环境司有关负责人介绍,赤水河是长江上游一级支流,其干流部分河段是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三场”(产卵场、越冬场、索饵场)和洄游通道等重要生境的分布地,生态地位突出。同时,赤水河流域名酒云集,被誉为“美酒河”。当前,赤水河流域仍面临水体中总磷等常规污染物不能稳定达标、水资源需求量大但节约利用水平不高、主要排放源执行排放限值不统一及控制力度不足等问题。

据介绍,标准按照“问题导向、精准施策”原则,衔接现行法律法规,分区分类提出排放控制要求。一是结合不同水体的水生态环境质量改善需求,将流域划分为加强保护区、重点控制区和一般控制区,分别提出差异化的排放控制要求;二是分类完善排放控制要求,聚焦流域内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发酵酒精和白酒工业两类主要排放源,科学确定了化学需氧量、氨氮和总磷3项主要污染物的日均值和瞬时值,在加强污染减排并提高排放稳定性的同时,提升监管执法效能;三是对发酵酒精和白酒制造排污单位,完善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规定。

这位负责人说,发布实施这一标准有助于改善流域水生态环境质量、推动流域重点产业绿色发展,具有显著的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