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生鲜食用农产品的“美颜滤镜”,生鲜灯一照,肉制品鲜美红润、充满光泽,果蔬鲜嫩水灵、品质俱佳,但真实品质如何根本无法直观判断,眼见却不能为实,消费者深受其烦。

12月1日,随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施行,“生鲜灯”正式禁止在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时使用。连日来,我市市场监管系统、商务系统开展“生鲜灯”专项整治行动。

资阳区

11月30日

资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长春经开区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

向天成市场内销售食用农产品的经营户

宣传国家关于禁用“生鲜灯”的新规定

12月12日,资阳区市场监管局联合区商务局执法人员对辖区农贸市场“生鲜灯”更换情况开展突击检查。执法人员先后在学门口市场、天成市场、鹅羊池市场、三益街市场检查发现,经营户大多已拆除了“生鲜灯”并更换为普通照明灯,但学门口市场一经营户仍在继续使用“生鲜灯”。依据相关规定,执法人员当即对该经营户作出行政处罚,给予警告并责令改正。这是自禁用“生鲜灯”新规实施以来,资阳区开出的首张行政处罚单。

赫山区

12月14日

赫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组织开展“生鲜灯”专项整治行动

此次行动全面排查销售食用农产品使用“生鲜灯”的行为,督促并指导销售者开展自查自纠,对使用不符合标准灯具的商户责令其当场予以改正。同时在辖区超市、水果店等经营场所发放张贴《关于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生鲜灯”的提醒告知书》,提醒广大生鲜农产品经营者严格落实《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相关要求,鼓励消费者加入监督行列之中。

安化县

近日

安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小淹监管所

对辖区内农贸市场、超市、生鲜经营场所

“生鲜灯”使用情况开展专项检查

在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当即对相关经营场所进行提醒告诫,对法律意识度不高的商户进行《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普法宣传,并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相关经营单位限期整改。

截至目前,益阳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商务部门出动执法人员3022人次,检查食用农产品销售者227家次,检查农批市场、农(集)贸市场114家次,责令119家经营主体限期更换“生鲜灯”5076盏。聘请专业技术人员免费为7家农贸市场50个经营主体更换“生鲜灯”120盏,改造线路、更换灯罩灯具30家。

目前,“生鲜灯”整治工作已全面展开,我市大型农(集)贸市场、商场超市已基本整改到位。下一步,我市将继续加大监管力度,严厉打击使用“生鲜灯”的违法行为,还原食用农产品真本色,让市民群众买得放心、吃得安心。

若发现相关违法违规行为

市民可拨打12315进行举报

来源:综合益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赫山区市监局、资阳区市监局、安化县市监局

编辑:陈晓林

一审:黄兰红

二审:袁少波

三审:林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