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聪明反被聪明误!”上海,一女子为了让腹中胎儿落户本地,经媒人牵线,与素未谋面的6旬老伯结婚。结果,因未能出示亲子鉴定,落户失败。女子一气之下,将媒人告至法院,要求退还65000元牵线费。

外地女子李某听朋友说上海本地人生的孩子可以享受落户政策,便产生了一个大胆的想法。

她想通过与上海本地人假结婚,让即将出生的孩子获得上海户口。

当时,李某与自己的丈夫只举办了婚礼,并未在户籍所在地完成法定的结婚登记手续。

婚后不久,李某就意外怀孕了。

一天,李某从同乡小林那里听说,在上海本地领取结婚证,生下的孩子就可以落户上海。

巧妇难为无米之炊,李某与丈夫商量后决定尝试这种看似可行的方法。

虽然可能需要花些钱,但能让孩子享受上海的公共资源和福利,他们认为值得一试。

在小林的牵线搭桥下,李某很快就联系上了一名叫吴某的当地人。

吴某表面上称自己已结婚不能登记,但承诺帮忙找一个单身的上海男性与李某进行假结婚

最终,在吴某的牵线下,年仅20出头的李某与60多岁的杨老伯领取了结婚证。

2022年6月11日,签订协议时,李某通过代理人预付了6.5万元定金,事成后再付清余款。

然而,好景不长。

李某顺利生下了宝宝,但在办理户口时,民警要求提供亲子鉴定以证明杨老伯就是孩子的生父。

显然,李某无法提供任何亲子证明。
结果,落户计划破产,李某也只能与杨老伯离婚收场。

事后,李某找吴某要回定金未果,这才将吴某告上法庭,要求退还6.5万元定金。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李某与吴某之间的协议违背公序良俗,依法应当撤销。

最终,法院判决吴某退还李某6.5万元定金。

吴某作为成年人,应当对自己的行为承担责任。

根据《民法典》,成年人应被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需要对自己的判断和行为后果负责。

吴某明知李某的行为不当,还为牟利提供帮助,其主观过错明确。

而且,吴某和李某的行为都违反了公序良俗原则。

公民的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及社会公德,而李某虚假结婚及吴某牟利的行为均不符合公序良俗,应属违法行为。

同时,民法中规定,违法违规的民事行为属于无效行为,应当撤销并追偿因此获得的利益。

故法院判决吴某退还李某的定金也符合法律规定。

通过这个典型案例,我们再次认识到,公民进行经济活动时,必须遵守法律和社会公德底线。

违法乱纪不但损害社会秩序,也会给自己招来法律制裁。

对此,你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