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解决法院执行工作“人难找、物难寻、财产难查”的问题,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及时实现权益,乐山法院系统采取了多种举措,其中就包括向社会发布“执行悬赏令”,征集“老赖”财物、行踪等线索。最近,犍为县人民法院就按照悬赏比例,为线索举报人兑付了执行悬赏金,也使案件得以圆满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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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0日,犍为法院通过微信公众号,向全社会发布执行了悬赏暨督促自首公告。

12月5日,犍为法院执行局收到群众线索举报,称发现了被执行人雷某某踪迹。当于晚上10点30,犍为法院执行法官赶到了被执行人雷某某家中,并对其实施司法拘传。在对其采取强制与教育相结合的方法后,被执行人当场支付5万元,并对剩余案款提供实物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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犍为法院执行法官:被拘传人姓名雷某某,男,民族汉。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五条的规定,决定对雷某某进行拘传。

案件回顾

据了解,此次案件为原告张某某与被告雷某某合伙合同纠纷一案,犍为法院于2022年9月20日立案受理,并于10月24日作出判决:被告雷某某于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支付原告张某某102116元。

判决生效后,被告雷某某并未按期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2023年7月6日,申请人张某某向犍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申请法院悬赏执行。

12月6日,犍为法院执行局联系申请人与举报人,在和申请人确定其悬赏申请所载明的悬赏金额后,当场为举报人兑付悬赏金1万5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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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悬赏,让“老赖”无处遁形。这样的方式不仅能对“老赖”形成有力的震慑,发动知晓“老赖”底细的人参与到检举揭发的行列中,也有利于法院破解“执行难”,的确是惩治“老赖”的一种执法创新。

内容来源:新闻天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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