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到杀年猪的时候了,但现在如果把杀好的猪肉私自拿出去卖,则已触犯了法律。

多数大众尤其是农村地区的人,或许听说过已不允许私自屠宰,只是不了解具体的情况是什么。事实上近年来对私自屠宰的行为,国家一直采取严厉打击措施。

为什么不允许私自屠宰?打击的初衷又是什么呢?先来看看最新下发的的管理规范是怎么说的吧。

农业部门新发布的通知

农业部门新发布的通知

12月14日,农业部门下发了一项新的通知,针对《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即将在下月正式施行,农业部门要求各地做好以下各项工作

首先是根据新的规范做好各项部署,落实好各项实施细节,推进规范的下沉。其次是根据新的规范措施,对各地的屠宰场进行检查管理,注意安全生产和产品质量安全问题。

最后是要加强宣传、培训和指导,要让各地的屠宰场尽快了解新规范的内容,根据新的规范,对不合规的地方进行升级改进。

总结起来就一句话,新的管理措施要来了,各地的屠宰要按照规定落实和改进。

该规范在9月份的时候就已经全文公布,正式实施的时间是2024年初,也就是下个月的1日。

从大众吃肉的角度看,进一步管理好生猪和屠宰的质量,这对每个人来说都是好事。不过在新规范中也提到了,要继续打击“私屠滥宰”行为,且明确表明私自屠宰属于违法违规行为。

正如文章开头所提到的,该项内容对乡镇地区的影响较大。因为城市个人屠宰生猪的现象已几乎不存在(但是存在以盈利为目的的私屠窝点),而现在个体杀猪,基本上都位于乡镇地区。

尤其逢年过节,一个村组里杀猪后,除了留下自己吃的肉,剩余的又都卖到集市上去了。而国家要治理的,恰恰是私自杀猪后的销售。

当然,有些人杀猪纯粹就是自己吃。可是在杀猪后有没有卖肉,地方监管部门如何认定上,往往存在很大的变数和灰色地带。

如此一来,私自屠宰这件事该怎么规范管理,大众和执法部门之间就有了差异性的看法。就比如说一个农民杀了口猪,一部分肉又卖又送,都给了街坊四邻,并没有拿到集市上出售。

那么这个农民的行为,是属于私屠违规呢?还是说属于自宰自食不违法目前来看,前期下发的一些规定措施中,并没有列出更多细则。另外,各地治理打击的,也都是一些长期私自屠宰的窝点。

从这个角度看,农民个人杀猪或许不受影响,受影响是那些“不在编”的屠夫,以及日常不受监管的私屠宰点。

但是请注意,这种理解方式是站在公众的角度出发的。具体到监管落实中会怎么处理,还要看接下来的情况。

用一个不太恰当的比喻就是,《人民的名义》里陈清泉的那句话:法律条文的解释权在他手里。

何况,在其他领域的一些监管中,各地区的监管执法部门,也确实存在过“越界”的情况。

也正因为如此,当生猪私自屠宰变得不再合规后,公众的反应是有些激烈的。很多人的态度都是:个人杀的猪都吃了这么多年了,为什么现在杀个猪都违法了?

这种情绪的背后,恰恰是人们对规范的不了解,也不知道政府为什么要采取这项措施。

一句话,规范化屠宰,是为了吃肉安全。

私自屠宰的猪肉不能确保质量

私自屠宰的猪肉不能确保质量

公众自己杀猪吃肉是一回事,可现实中也存在大量的小作坊屠宰卖肉的现象。尤其是这些小作坊私下运作不在国家的监管范围,有些商贩为了牟利,往往毫无底线。以往,各地查处过不少案件。

比如在2021年8月,有商贩专门收购病死猪,然后卖到山东临沭的一个私屠宰窝点。该起案件被查获后,有20人先后被捕。

除了病猪和死猪被私下贩售外,另一个问题是非法添加瘦肉精,以及超范围使用各类兽药。这些有问题的猪,以及经过私自屠宰变成猪肉后,全程都不会经过检验检疫,一旦流入到餐桌上,就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

而且根据相关部门的持续打击发现,现在一些私下屠宰获利的行为,已经形成了完整的产业链。

公安部门在2019年曾对类似的案件做过介绍。具体来看,一些生猪养殖户,在发现病猪和死猪之后,既不按照流程上报,也不对死猪进行无害化处理,而是通过私下里的渠道对外出售。

在接下来的运输和屠宰两个环节,同样也存在无视法规的情况。全流程都是私下违规操作,不走正规合法的流程,这样原本病死的猪肉,就可能通过多种渠道流入市场。

另外一个环节便是私自屠宰,这些未经管理的屠宰窝点,从宰杀到把肉卖出去,都未在国家的监管范围内。

最后在运输环节也存在问题。有些生猪明明没有通过检验检疫,但养殖户为了减少自己的损失,会冒着风险将有疫病的猪贩售到外地。

至于这些生猪在流通环节是如何获取合法“身份”的,有的检验检疫证明是伪造的,有的则是提前给了兽医好处违规开具的。

所以,从上述的情况就能看出来,围绕私自屠宰的背后,涉及到了很多环节。而这些有问题的生猪和猪肉,才是各部门打击的重点。

私自屠宰,是问题猪最终流向市场的关键一环,所以相关部门才会持续打击。尤其是在逢年过节猪肉需求量增加的情况下,违规的宰杀和销售也就变得更多。

这样对比起来,个人宰杀和上述的诸多行为,还是存在很大去别的。根据2021年修订后的《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第二条的规定,个人自行宰食不在监管之内。

但需要注意的是,规定中还提到了,个人的宰杀不能是“定点屠宰”。一旦屠宰的地点被认定为是长期屠宰点的话,还是可能会涉嫌违规。

监管力度之所以加大,很大一部分原因跟非洲猪瘟有关。

疫病产生的影响

疫病产生的影响

我国是在2018年8月,第一次发现非洲猪瘟的。该病毒在猪群体中传染性极强,而且致病性和病死率也很高。数据显示,作为一种烈性传染病,其致死率高达百分之百。

由于疫病来势汹汹,给整个养殖业产生了一定的冲击。对养殖户来说,前期需要额外投入财力、人力、和物力去进行预防,养猪的成本进而大幅度上涨。

另一方面,人们出于对疫病的恐惧,猪肉的销量势必会受到影响。需求量下降会影响到猪肉价格,肉价的波动又会进一步影响到屠宰、运输等环节,并最终又反馈给了养殖户。

2021年的时候,由于猪瘟的冲击,一些规模不大的养殖户倒闭破产,这直接引发了整个供应链条的断层。

除此之外,有的养殖户为了挽回损失便铤而走险。病猪和死猪不做无害化处理,而是经过私下里的渠道贩售了出去。正是在这种大的背景下,对私自屠宰的监管,相比以往就大大加强了。

从整个流程来看,养殖环节需要注重的是防控,出现病猪和死猪要及时处理,消毒措施要无死角,养殖人员的流通也要进行管理。

运输环节则是消毒和检疫。目前,国家针对生猪的运输,有专门的检疫规程。

最后在屠宰环节,同样也有相关的规程,尤其是从业人员的防范意识和防范能力,在规程中都做了详细的规定。

由上述三个环节来看,因为要防备猪瘟,各个方面相应的支出都增加了,这多出来的成本,自然也就让有些人难以接受。

于是,一旦把利益放在首位,而不是将防疫放在首位,从养殖到运输再到屠宰,不走正规流程的违法违规现象就会出现。

之前没有非洲猪瘟的时候,各种有问题的生猪也存在,但是不会像疫病这样,在短时间内直接杀死一批生猪。因此,相关的违规行为也不会太过集中。

如今,疫病一旦吞没整批生猪,如果没有进行无害化处理,这些病死的猪,势必会通过私下的渠道,经过层层环节的违规,最终流入市场。

所以在这种情况下,能不采取更严厉的监管措施吗?可能有人觉得,非洲猪瘟又不会传染人,何必在规定上这么死板呢。

当年的非典,起初也是在动物身上的。现在仍然在流行的新冠疫情,其病毒的源头也可能是动物。

所有病毒在传播过程中都会变异,假如针对非洲猪瘟人类继续不管不顾,病死的猪肉也完全不监管而流入市场食用,谁知道在这个随意流通的环节中,病毒又会如何演化呢。

也因此,疫病的存在,就是监管加强的一个起点。而且除了非洲猪瘟之外,其他的问题猪肉,也要一并采取采取措施。

猪的溯源系统

猪的溯源系统

人们都见过猪肉身上盖的印戳,那既是一种证明,也是生猪流通环节的一种溯源系统。

溯源,就是给一头猪建立一个身份,从它出生到成长,从运输到屠宰场,整个流程中,根据不同环节身份的标定,都能在事后找到经手它的人是谁。

有了这些详细的信息,一旦出现问题,才能根据不同环节的经手人,找到问题的根源是什么。这套系统,就是一头猪从出生到死亡的合法监控者。

私自屠宰牟利,恰恰就是在逃避这套系统的监督和管理。有问题的猪肉一旦真正让食用者出了问题,由于这肉是在监控之外的,自然也就没办法溯源了。

结语

结语

所以无论从哪个角度看,私自屠宰都存在很大的隐患和漏洞。就公众个人而言,有人或许会说,我能保证猪的品质,何必要管杀猪的事呢。

可是,个人能保证自己的行为,但不能保证其他人的行为。换句话说,只要有漏洞,肯定就会有人动歪心思去牟利。

打击私自屠宰,就是在尽可能的堵上这个漏洞。只要少一头问题猪流入市场,公众就能多一份保障和安全。

且这样的举措不能光是说说,还得落实并去推动。也正是在这个基础上,才有了各地年复一年的监管,以及国家层面各项管理规范的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