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羽童借着格力的东风,成了网红。然后孟羽童离开了格力。对此,董明珠多次公开表示不满,认为孟羽童借助格力平台变成网红。

董明珠在直播中表示,“现在的年轻人是什么样?自由散漫?不讲规矩?想干啥干啥、以我自己为中心?那这个社会就没有和谐了,个人都以自我为中心那是一盘散沙。我接触的很多年轻人还是有一种情怀。为个人奋斗可能你结果不一定太理想,但心中有大爱,关爱别人,相信未来的世界一定属于这种人。”他还曾建议立法对员工跳槽收培训费,称年轻人不该以自我为中心。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实际上这只是董明珠自己的想法,究竟孟羽童成为网红,格力出了多大的力也不好说。是向格力赔偿还是向董明珠本人赔偿?赔偿多少?一个人与企业互相成就后,然后互相离开,是谁向谁赔偿呢?不好说!

记得2006年的时候,我的第一家公司,给本科毕业的新员工工资1000-2500元。但是签了3年的劳动合同,中间那个人要走,需要赔偿1万元的违约金。后来新的劳动法颁布,就没有这个违约金了!不过,很多中途离职的同事,就乖乖的交了这个违约金。

或许这个就跟董明珠想的那个培训费差不多啦!就是我培养了你,需要承诺在公司服务多长多长的时间,否则就要为这个培训或者培养付费。

这个在今天看来已经极其不合理,对于现在的年轻人也非常不能接受。但是在20年前,这样的事在很多地方都已经司空见惯。

我觉得董明珠建议立法对员工跳槽收培训费,要符合今天的法制精神和市场规律。你为员工培训和成长付出了什么,这个要明确,培训了什么,是为了工作需要培训的,还是为了员工个人成长培训的,对于他现在跳槽有没有帮助。综合这些因素才能说,需要员工赔偿。否则,企业需要为员工在企业的付出,所遭受的精神和身体的损失支付损失费。

因为企业和员工是平等的,企业可以向员工收取培训费,也需要向员工在企业的付出和所受的伤害支付费用。这才是符合市场规律和社会道德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