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
酒后驾驶
违法地点:十八连山镇大德公路1公里100米路段
简要案情:方某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民警用呼气酒精检测仪对方某进行现场检测,检测结果为53mg/100ml,已构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处罚措施:依法对其作出暂扣驾驶证6个月,并处罚款壹仟元的处罚
案例二:
无证驾驶
违法地点:曲靖市富源县沪瑞线2524公里100米处路段
简要案情:赵某驾驶一辆浙G2***M号小型普通客车,驾驶人没有机动车驾驶证开车,已构成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摩托车以外的非营运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处罚措施:对违法行为人的违法行为,依法对其处以罚款五百元的处罚。
案例三:
简要案情:伏某驾驶一辆无号牌的普通正三轮摩托车行驶至曲靖市富源县富村镇富村绕镇公路K0+200M处时,实施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摩托车,不按规定时限申请注册登记的,驾驶摩托车未戴安全头盔,摩托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的违法行为,被富源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
处罚措施:对违法行为人的违法行为,依法对其处以罚款500元的处罚。
来源:富源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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