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钱某与一个男的(据说是夫妇)起诉《新华字典》的事,引起广泛关注,很多人纷纷支持、叫好,于此可见公众对《新华字典》的质疑声之高。
然而,钱某起诉《新华字典》这个事儿,却明显是在摆拍演戏,而且存在明显的漏洞,钱某公然撒谎,虚构了所谓起诉《新华字典》的事实,太荒唐!
《新华字典》不能作为被告
《新华字典》的释义与举例有没有问题?很多人说有,也有不少人说没有。如果认为有问题,怎么办?起诉《新华字典》?可是《新华字典》不能作为被告。
如果真想起诉,可以作为被告的是《新华字典》的编者与出版社。《新华字典》编者是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出版社是商务印书馆,告他们才对。
但是,钱某却荒唐地声称“正式起诉《新华字典》”,这是无知吗?她不知道《新华字典》不能作为被告吗?还是本来就是在演戏?
完全可以打电话提出建议
对《新华字典》释义与组词举例不满,真的可以起诉吗?可以去起诉编者与出版社吗?作为民诉案件,根据规定,起诉者需要是受害者或其关系人,谁受到了字典的伤害?证据在哪里?
其实,正确的做法应该是向《新华书店》的编者反映,提出意见。上图是商务印书馆与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的电话,谁认为有问题,就可以拨打电话去反映,提出自己的建议。
而我认为,关于《新华字典》释义与组词举例的问题,尤其是关于“倭”字的组词问题,在网上闹得沸沸扬扬,有关方面不可能充耳不闻,他们一定听到了民声,可能正在酝酿修订呢。
钱某身在长沙,何言余杭?
在视频里,钱某声称,把起诉书交到了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然而事实上,他们并不在杭州市余杭区,上面的图可以看见一门店上写着“长沙农村商业银行”。
长沙农村商业银行,难道不是在湖南省长沙市吗?怎么会到了杭州市余杭区?而且那则视频开头就有位置标注,明确标明是“湖南长沙”!钱某怎么解释这一点?
整个过程不见法院,摆拍明显
此外,视频中,钱某与男子在路上走的时候拍了,在一处地点(其意思应该是法院门口)停下来也拍了,在室内也拍了,这些分明是有第三个人专门负责拍视频的。
奇怪的是,整个过程没有拍法院,既看不到法院的大门,也看不到法院任何一个工作人员。室内部分,还可以看到一个孩子在玩耍,像是某个办事大厅。
看看钱某在路上:
再看在室内,那个男的只拍到了眼部,明显不是光明正大地拍摄,时间极短,倒像是偷偷摸摸拍的:
看男子后面,是在法院里吗?
再看上面这起诉书,这是放大能看到的最清楚的程度了,钱某为何不把起诉书拍清楚给大家看呢?
钱某行为,看似正义凛然,然而公然撒谎,明系摆拍,这分明就是在利用乃至煽动公众的情绪,是在戏弄公众。
本人不反对公众对《新华字典》提出不同意见,尤其是对“倭”字组词“倭寇”的期待,但是坚决反对这种造假行为!
最讽刺的是,就这个钱某,还曾说过日本人也是他们一家人,她真的是在反日吗?
而且,她早已被取消了教师资格,却还打着副教授的名号,欺骗公众。
其实,曾被判过刑的钱某,嘴上是主义,心里是生意,这应该才是本意。
如果钱某能去起诉商务印书馆,或者起诉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即使她不具备原告资格,只要真的去法院递交起诉状了,而且把起诉书拍出来公示,我都会敬她是条女汉子!
说一下本人对于《新华字典》的态度吧。我认为,“倭”字组词“倭寇”可以顺应民意给加上,“玩弄”“累赘”也可以作调整,其他的都是扯淡了。当然,也有人认为这些全是扯淡。
最后提醒对《新华字典》有情绪的人,“日”字后面没有“日寇”“日本鬼子”,“鬼”字后面没有“鬼子”,“美”后面没有“美帝”“美国鬼子”,是不是也考虑一下,一并向上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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