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扩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民主,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市委研究决定,对下列同志进行任职前公示(按职务层次和姓氏笔画为序)。

1.张立,男,汉族,1978年4月生,大学,硕士,中共党员,现任海州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党组书记、四级高级检察官,拟任市级机关正处职。

2.张永强,男,汉族,1968年4月生,省委党校大学,中共党员,现任市云台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副主任、党工委委员、二级调研员,拟任市级机关正处职。

3.邵晓峰,男,汉族,1974年10月生,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士,中共党员,现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党组成员、二级调研员,拟推荐提名为县(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人选。

4.黄关宏,男,汉族,1968年4月生,大学,博士,中共党员,现任市第二人民医院党委副书记、副院长,拟任正处级市属医院正职。

5.程作龙,男,汉族,1969年9月生,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士,中共党员,现任市城市管理局副局长、党组成员、三级调研员,拟任市级机关正处职。

6.蔺宁君,女,汉族,1971年10月生,大学,中共党员,现任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党委委员、二级调研员,拟任市级机关正处职。

7.谭树林,男,汉族,1970年2月生,省委党校研究生,中共党员,现任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党组成员、二级调研员,拟推荐提名为县(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人选。

8.王静,女,汉族,1985年8月生,大学,学士,中共党员,现任市人民检察院办公室主任、一级主任科员,拟推荐提名为县(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人选。

9.王从峰,男,汉族,1978年7月生,大学,硕士,中共党员,现任海州区政府副区长,拟任县(区)委常委。

10.尹相伦,男,汉族,1975年7月生,大学,硕士,中共党员,现任东海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统战部部长、县政协党组副书记、二级调研员,拟任县(区)委副书记。

11.刘培志,男,汉族,1979年2月生,研究生,硕士,中共党员,现任市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部主任、四级高级检察官,拟推荐提名为县(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人选。

12.张卫峰,男,汉族,1969年11月生,中央党校大学,中共党员,现任灌南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常务)、县行政学校校长,拟任县(区)委副书记。

13.陈涛,男,汉族,1971年3月生,大学,中共党员,现任灌南县李集镇党委书记、一级主任科员,拟推荐提名为县(区)政协副主席人选。

14.夏阳,男,汉族,1979年11月生,大学,学士,九三学社社员,现任连云区城市管理局局长、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拟推荐提名为县(区)政协副主席人选。

15.曹明朗,男,汉族,1972年12月生,省委党校研究生,中共党员,现任海州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二级调研员,拟任县(区)委副书记。

16.薛剑,男,汉族,1971年5月生,省委党校研究生,中共党员,现任东海县政府副县长,拟任县(区)委常委。

公示时间为:2023年12月25日至12月29日。对公示对象有何反映,请与市委组织部联系。联系电话:0518-12380,85807251(机关干部处),85801295(县区干部处),85825279(传真),联系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69号连云港市委组织部(邮编:222006)。

中共连云港市委组织部

2023年12月24日

东海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命名单

(2023年12月27日

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易海军同志为县教育局局长。

东海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名单

(2023年12月27日

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任命:

鲍尤作同志为东海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周玲微同志为东海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陈海珊同志为东海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李松泽同志为东海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朱 兰同志为东海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王 敏同志为东海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单美瑶同志为东海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彭乔乔同志为东海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李明哲同志东海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张 庆同志东海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孙 方同志东海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王 超同志东海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李 健同志东海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舒君义同志东海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严 亮同志东海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孙海滨同志东海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王祥杰同志东海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杨司光同志东海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郭忆馨同志东海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胡彩红同志东海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职务;

胡洪林同志东海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职务。

东海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名单

(2023年12月27日

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任命:

李依飞同志为东海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

鲍尤作同志东海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东海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王建军等同志辞去东海县

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

决定

(2023年12月27日

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东海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决定:

接受王建军、易海军等2名同志辞去东海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

来源:连云港党建网、东海县微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