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6日,曾引发社会关注的“山科大北门1死6伤”案在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行凶者付某被判死刑,并对受害者家属做出经济赔偿。
2023年4月19日,山东科技大学学生付某因犯盗窃罪被办理休学后心生不满,用网购刀具在山科大北门公交站附近无差别行凶伤人,导致多位市民及学生受伤,最终致1死6伤。
此前,案件起诉书中显示,2023年4月19日16时许,凶手付某行至“山东科技大学北”公交站伺机作案。
当日17时许,在一辆公交车进站停靠时,付某持刀向多名排队上车人员及车厢内乘客进行连续捅刺,包含学生及无辜乘客在内的5人受伤,付某从公交车车后门冲出后,又遇到葛先生的爱人李女士并对其背部连捅数刀,致其死亡。
凶手跑至学校附近小吃街,继续将一名学生捅伤后,在不远处一洗浴中心门口被抓获。
葛先生爱人在公交站等车时被凶手捅死
11月24日,该案在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庭上
凶手付某曾翻供此前认罪内容,辩称自己患有精神疾病情节。
但根据公安机关调查发觉的证据显示,凶手作案前还在手机上查阅过相关精神病怎么逃脱法律制裁的依据,强制医疗的钱是自己出还是国家承担等内容。
记者了解到,经司法精神病医学鉴定,凶手付某系人格障碍,在本案中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我国法律规定,完全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此外,据紫牛新闻报道,凶案发生后,曾有不少山科大学生发帖称付某行凶前有给学校发过多次预告,但学校官方未及时向学生进行过预警。
记者从一审判决书中注意到,付某在犯盗窃罪后需要学校出具谅解书时就说过威胁性的语言,在案发前其与学校沟通复学问题时也多次说过威胁言论。
12月26日,该案一审宣判,付某被判死刑,并对受害者家属做出经济赔偿。
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付某在案发后未真诚认罪悔罪,相关情节不足以对其从轻处罚。
付某为报复学校,持刀捅刺学校周边无辜的学生、群众,致一死六伤,犯罪动机卑劣,情节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峻,人身危险性及社会危害性极大,实属罪行极其严峻,应依法严惩。
判决书(部分)
一审宣判后,遇难者李女士的丈夫葛先生告诉紫牛新闻记者,凶手当庭表示上诉,并称不会赔偿受害者家属。
“他仍旧是不认罪悔罪,态度傲慢。距离上次开庭见他,感觉他还长胖了些。”葛先生告诉记者,庭上他还见到了凶手的父亲,但双方没有交流,“从案发到现在,他们没有一个人来给我们道过歉。”
葛先生一家此前照片
葛先生告诉记者,他们对判决结果并不完全中意,“最后只判赔了我妻子的丧葬费用四万八千多元,一个年轻且活生生的人最后就被定义成这个价值。并且因为凶手已成年具备完全责任能力,这个钱不用他家里赔,但他自己也没钱,所以可能最后连一点赔偿我们都拿不到。”
葛先生表示,目前凶手提出了上诉,他也正在考虑是否也要继续提起民事部分的上诉。
据葛先生介绍,至今他仍未告诉孩子母亲离世的真相,“要等到孩子懂事之后吧,现在我还有对孩子的责任,要把她呵护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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