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6日14时许,普陀公安分局长寿路派出所接到匿名报警电话称,位于新会路上的某家茶楼内有违法犯罪活动。接报后,民警火速赶赴现场,却发现茶楼经营一切正常,并没有报警人所述的违法犯罪活动,疑似有人恶作剧报假警。
图说:男子“蹭饭”不成 竟报假警报复,违法行为人周某到案。普陀公安供图
警方通过进一步调查发现,住在茶楼附近某小区内的男子周某有报假警的重大嫌疑,并传唤周某至派出所配合调查。经审查,周某如实交代了自己虚构事实谎报警情的违法事实。
原来,长期独居的周某平时很少做饭。他发现自家附近的某家茶楼内的员工,一般都在开始营业前半小时用餐,而且这顿饭往往都吃得很急,吃完后便各忙各的,于是,便趁员工用餐之际,混入其中蹭起了饭。12月26日中午,周某又一次混进茶馆企图蹭饭,而这次他被店长徐先生发现并拒绝。心怀不满的周某当场表示,要让茶馆的生意做不下去。
回到家后,越想越不爽的周某,拨打了报警电话,谎称茶馆内有违法犯罪活动,想出口气,殊不知自己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经过民警的教育,周某对自己不理智的违法行为后悔不已。目前,违法行为人周某因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被普陀警方依法行政处罚。
警方提示:报警电话是公安机关维护治安、社会服务、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通道,也是危难时刻,群众最有力的依靠。谎报、虚报警情都属于违法行为,不仅是对警力资源的严重浪费,更有可能让真正有需要的群众得不到及时救助。对谎报警情、案情或无故拨打报警电话等滋扰公安机关工作秩序的行为,公安机关都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通讯员 宋严 新民晚报记者 解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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