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人寒心!辽宁沈阳,七旬老太药店买药,突然猝死昏倒,药店老板连忙按压急救,将老太从鬼门关救了回来!哪知道,老太家属却将药店老板告上法庭,称其急救时按断老太12根肋骨,竟要求赔偿10万医药费!
(来源:沈阳新闻频道)
这是个阳光明媚的上午,小城的药店门前阳光透过树梢洒下,点缀着金色的光斑。
丁胜正在整理货架,突然间,一位脸色苍白、颤颤巍巍的老太缓缓地推门而入。她的每一步都显得异常艰难,仿佛随时都有可能倒下。
丁胜敏锐地察觉到老太的异状,放下手中的工作,快步走向她。“老太太,您怎么了?”他关切地问道。
老太艰难地挤出一丝微笑,声音颤巍巍的:“头晕,可能是血压有点高。”
丁胜赶紧扶住了老太,领她坐在柜台旁边的板凳上。他马上拿出血压计,细心地为老太测量血压。
数字一升高,丁胜的脸色也愈发凝重。200,这个数字超出了正常的范围,让他心头一紧。
“老太太,您的血压太高了,我这就给您拿点降压药。”丁胜匆匆走到柜台,拿出一盒降压药,递给老太。
老太接过药盒,正准备服药,突然间,她的眼神迅速失焦,整个人就像是一片枯叶在风中飘摇。
丁胜下意识地想要扶住她,但来不及了,老太突然从板凳上滑倒在地,发出一声轻微的呻吟。
“老太太!怎么了?”丁胜心头一惊,连忙跪在地上,仔细观察老太的情况。她的脸色苍白,浑身散发出一丝寒气,没有一点反应。
“心脏骤停!”丁胜下定决心,一把将老太身体翻转过来,顿时察觉到她的呼吸已经停止。
丁胜心跳加速,他明白,现在是关键时刻,一旦错失,老太可能就再也醒不过来了。
他立即展开急救程序,施展起胸外按压。每一次都是用力而均匀的按压,生命的节奏在他的手掌间跳动。
他的眼神专注而坚定,仿佛在与死神搏斗,决不放松。
时间仿佛凝固了,丁胜的手掌不停地按压,汗水渗透了他的额头。
在他心有不甘的注视下,老太的身体逐渐有了微弱的反应,一阵微弱的呼吸传来,仿佛生命之火在重新点燃。
终于,老太悠悠转醒,眼神中逐渐有了清明。丁胜松了口气,疲惫而欣慰地坐在一旁。他迅速拨打了急救电话,等待着救援的到来。
随着救护车的鸣笛声,老太被稳妥地送进了医院。丁胜站在药店门前,望着救护车渐行渐远,心中涌上一丝成就感。
然而,一个月后,一封法院传票却让他愣住了。老太的家属将他告上法庭,理由竟是在急救按压的过程中,丁胜按断了老太12根肋骨,要求他赔偿10万元医药费。
丁胜感到一阵茫然,他百思不得其解。自己明明是在救人,怎么会变成被告?他回想起当时的情景,一时无法理解。那么,从法律上如何看待此事呢?
一、急救过程中的过失行为认定。
根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医生在提供医疗服务过程中,如果因过失造成患者损害,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但是,如果医生的行为是出于紧急救助的需要,并且已经尽到了合理的注意义务,那么医生可以免除侵权责任。
在本案中,丁胜作为药店老板和前乡村医生,在发现老太突发昏迷后,立即进行了紧急救助,包括给老太服用降压药和进行心肺复苏按压。
这些都是为了挽救老太的生命,属于紧急救助的范畴。而且,从丁胜对老太进行按压后的表现来看,他的按压技术是正确的,没有违反任何操作规范。
经过专业医生和专家的鉴定,丁胜的急救按压方法是完全正确的,因此,丁胜已经尽到了合理的注意义务。
二、紧急医疗救助的过失和责任
《紧急救助法》规定了在紧急情况下为了救助他人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可以实施紧急救助行为,救助人不对所采取的救助措施承担法律责任。
另外,根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如果患者的损害是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的,患者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
在本案中,老太的家属将丁胜告上法庭,认为他的按压行为造成了老太的肋骨断裂。
但是,根据医院出具的证明,老太的肋骨断裂是因为她的老年骨质疏松所致。
也就是说,是由于她自身疾病的自然转归所致,而非丁胜的按压行为造成的。因此,老太家属的诉讼请求没有法律依据。
综上所述,法院审理后认为,丁胜在救助老太的过程中已经尽到了合理的注意义务,且老太的肋骨断裂并非由于他的行为所致。因此,法院应当判决驳回老太家属的诉讼请求。
对于助人为乐的热心人,我们应当给予充分的包容和肯定,莫让猜忌和利益凉了真诚人的热血。对此,大家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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