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处通报!新化一加油站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汽油!被罚没208589元

娄底市市场监管局发布2023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典型案例

今年以来,娄底市市场监管系统聚焦民意最盼、危害最大、市场监管风险较突出的领域,坚持以保障民生为导向,铁腕整治、铁拳惩处,查处一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违法案件,现集中曝光部分典型案件如下。

新化县某加油站、湖南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车用汽油

2023年6月8日,新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新化县某加油站、湖南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车用汽油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没208589元的行政处罚。

2022年11月7日,办案机构对两名当事人共同经营的场所进行现场检查,并对其正在销售的92#、95#车用汽油分别进行了抽样送检,委托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湖南有限公司检验,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经查,当事人新化县某加油站具有成品油经营资格,使用“xx石化”招牌从事经营活动。当事人湖南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通过与新化县某加油站签订合同,以两人的名义从事成品油经营活动,并申领了湖南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新化分公司的《营业执照》(系分支机构)。至立案时,上述车用汽油均已销售完毕,销售金额为142154元,违法所得8589元。当事人的上述行为,属于共同经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办案机构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油品质量既关系民生,也与环境保护密切相关。本案的查处,有助于进一步改善大气环境、打好蓝天保卫战,切实提升群众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