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医保最新通告!
鲁中晨报
·山东
·鲁中晨报官方网易号
用人单位注意啦!
2023年未申报或申报后未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的
应在2024年3月31日前完成缴费
否则要按规定加收滞纳金
成都市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成都市税务局
关于按时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的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参加医疗保险的用人单位应如实申报并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2023年未申报或申报后未足额缴纳的用人单位,应在2024年3月31日前到参保所在地医保经办机构核定应缴费额,并在税务部门完成缴费。2024年3月31日后缴纳2023年度医疗保险费的,除缴纳应缴未缴的医疗保险费本金外,按规定加收滞纳金。
成都市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成都市税务局
2023年12月29日
来源:成都医保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