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目录

1.龙岗街道龙富花园幼儿园

2.龙岗街道新生第一幼儿园

3.龙岗街道南联第四幼儿园

4.龙岗街道中心幼儿园

5.龙岗街道清林半山幼儿园

6.同心第三幼儿园

7.宝龙街道龙新第三幼儿园

8.龙城街道清辉幼儿园

9.坂田街道坂田社区第一幼儿园

10.坂田街道五园第二幼儿园

龙岗街道龙富花园幼儿园

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龙富花园幼儿园坐落于龙岗区龙岗街道南联龙富花园内,占地面积2200平方米,建筑面积2067平方米,是市一级公办幼儿园,拥有幼儿标准的音体室、美术室、玩沙区、玩水区等功能区域,是一所集绿化、美化、儿童化为一体的成长乐园。

招聘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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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保健员:1名

岗位要求:

1.学历学位:大专及以上;

2.专业:医学相关专业;

3.年龄:45周岁及以下;

4.持有保健人员上岗证书或培训证书,暂未取得保健人员上岗证书或培训证书的,应持有医师资格证、护士证等证书,并承诺一年内取得保健人员培训证书或上岗证书;

5.持有健康证;

6.专业能力强,有幼儿园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二、副班教师:1名

岗位要求:

(社会人员1)

1.学历:本科及以上;

2.年龄:40周岁及以下;

3.专业:教育教学相关专业;

4.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健康证;

5.有至少一年社会工作经验;

6.具备以下任意条件者优先:

(1)具有学前教育工作经验;

(2)学前教育专业毕业。

(社会人员2)

1.学历:大专;

2.年龄:40周岁及以下;

3.专业:学前教育专业;

4.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健康证;

5.有至少一年社会工作经验;

6.具有学前教育工作经验者优先。

(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1)

1.学历: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及以上;

2.年龄:35周岁及以下;

3.专业:教育教学相关专业;

4.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的,须承诺自毕业之日起1年内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负责不再续聘),健康证;

5.具有龙岗区公办幼儿园一学期以上实习经验者优先。

01

招聘条件

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本公告岗位要求所规定的条件。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参加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在限制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3.失信惩戒对象。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的其他情形。

02

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

1.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月9日下午15:00截止,欢迎投递简历到本园邮箱:lglfhyyey@lg.gov.cn。

2.邮箱主题统一命名为“姓名+应聘岗位+手机”我们会有专人跟您联系!

3.报考人员请先详细阅读公告,按要求提交报名资料;如有疑问,请咨询15219985394 黄老师。

03

招聘流程

(一)报名材料

1.报名表(附件1);

2.报名信息采集表(附件2);

3.身份证(正反面)、户口本(户主页+本人页);

4.学历学位证书及验证报告(学信网备案表);

5.教师资格证等岗位所需相关证书;

6.承诺书(附件3);

7.证明(附件4):报考人员为龙岗区幼儿园在职教职工的,须提供工作单位同意参加本次招聘的证明(单位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

8.工作经历、荣誉证书等材料(合同、社保、工资单、聘用证书等)。

(二)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仅限报考1个岗位。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须真实、准确、有效。凡弄虚作假或隐瞒重要事实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如报名人员的学历学位验证报告因客观原因暂无法提供的,最迟应在聘用前提供,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2.报名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确保能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方式或通讯不畅通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材料初审

1.我单位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按照报名情况、基本条件、查阅材料等综合情况,按一定比例择优确定进入综合考核人员名单。

2.通过邮件、短信或电话告知材料初审结果。

(四)综合考核

1.考核时间:待定,资格初审入围后通过电话、短信通知面试。

2.考核地点:以后续通知为准。

3.考核方式:具体方式以后续通知为准。

4.综合考核成绩设置合格线,合格线以上人员依据综合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员名单。

(五)体检

1. 面试通过后招聘单位将统一预约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 体检须至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报考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按有关规定复检。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取消应聘资格。

(六)公示

招聘单位具体负责拟聘人员公示事项。

(七)聘用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国家、省、市事业单位招聘有关文件关于聘用、回避等相关规定的,办理聘用手续,不服从安排者不予聘用。

附件1:报名表

附件2:报名信息采集表

附件3:承诺书

附件4:证明

04

有关说明

1.根据《劳动合同法》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岗位性质为非在编合同人员,岗位设置试用期,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继续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解除聘用合同。

2.薪酬待遇:参照《龙岗区公办幼儿园教职工过渡期薪酬标准》执行。

3.公示结束后,拟录用人员自愿放弃录用资格,则按综合考核成绩排名依次进行补录。

龙岗街道新生第一幼儿园

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新生第一幼儿园创建于1992年9月,是一所全日制公办幼儿园,深圳市一级幼儿园。园所位于新生社区沿河路4号,占地面积10260㎡,户外活动面积7537.4㎡。招生范围为3-6岁幼儿,办学规模13个班级。

01

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本公告岗位要求所规定的条件。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参加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在限制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3.失信惩戒对象;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的其他情形。

02

招聘岗位

信息管理员:1名

岗位要求:

1.学历:大专及以上;

2.年龄:40周岁及以下;

3.专业:信息技术相关专业;

4.持有健康证;

5.有电教工作经验,熟悉一般音频、视频录制与剪辑

6.具备以下任意条件者优先:

①有摄影特长

②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③全日制本科学历

资产管理员:1名

岗位要求:

1.学历:大专及以上;

2.年龄:40周岁及以下;

3.专业:财经、会计、审计相关专业;

4.持有健康证;

5.具备以下任意条件者优先:

①有幼儿园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②有会计(审计)专业技术职称证者优先;

舞蹈专任教师:1名

岗位要求:

1.学历:本科及以上;

2.年龄:40周岁及以下;

3.专业:舞蹈相关专业;

4.持有教师资格证(根据省市督导相关要求,非学前教育专业的人员暂未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的,须承诺自聘用之日起一年内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否则不再续聘)、健康证;

5.舞蹈专业能力强:

6.有幼儿园工作经验者优先;

厨工:1名

岗位要求:

1.学历:不限;

2.年龄:男50周岁及以下,女45周岁及以下;

3.专业:不限;

4.持有健康证;

5.吃苦耐劳;

6.有幼儿园工作经验者优先;

保洁员:1名

岗位要求:

1.学历:不限;

2.年龄:男50周岁及以下,女45周岁及以下;

3.专业:不限;

4.持有健康证;

5.吃苦耐劳;

6.有幼儿园工作经验者优先;

实习生:2名

岗位要求:

1.全日制大专或全日制本科在校生(需提供学校在读证明或学信网学籍验证);

2.25周岁及以下;

3.学前教育专业、教育类相关专业、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者优先;

4.热爱教育事业,工作细心、耐心、有责任心、喜欢孩子;

5.实习津贴按照龙岗区教育局文件标准发放;

6.持有健康证。

03

招聘流程

(一)网上报名

1.请有意向者于2024年1月10日上午10:00前,将报名材料电子版按顺序排列,发送到邮箱:xsdyyey@lg.gov.cn;

2.邮箱主题统一命名为“姓名+岗位+手机”;

报名材料:

①报名表(附件1)、报名信息采集表(附件2);

②身份证(正反面)、户口本(户主页+本人页);

③学历学位证书及验证报告;

④岗位相关证书;

⑤承诺书(附件3);

⑥证明(附件4):报考人员为龙岗区幼儿园在职教职工的,须提供工作单位同意参加本次招聘的证明(单位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

⑦工作经历、荣誉证书等材料(合同、社保、工资单、聘用证书等。

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须真实、准确、有效。凡弄虚作假或隐瞒重要事实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2.如报名人员的学历学位验证报告因客观原因暂无法提供的,最迟应在聘用前提供,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3.报名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确保能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方式或通讯不畅通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二)材料初审

1.招聘单位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按照报名情况、基本条件、查阅材料等综合情况,按一定比例择优确定进入综合考核人员名单。

2.通过短信或电话告知材料初审结果。

(三)综合考核

1.面试时间:待定,资格初审入围后会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

2.面试地点:以后续通知为准。

3.面试方式:具体方式以后续通知为准(自我介绍、现场答辩、专业技能展示等)。

4.招聘单位具体负责综合考核事项。综合考核成绩设置合格线,合格线以上人员依据综合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四)体检

1.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体检须至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报考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按有关规定复检。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取消应聘资格。

(五)公示

1.招聘单位具体负责拟聘人员公示事项。

2.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国家、省、市事业单位招聘有关文件关于聘用、回避等相关规定的,办理聘用手续,不服从安排者不予聘用。

(六)有关说明

1.根据《劳动合同法》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岗位人员性质为非在编合同人员,岗位设置试用期,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继续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解除聘用合同。

2.薪酬待遇:参照市区公办幼儿园聘用教职工工资方案执行。

3.报考人员如对招聘公告有疑问,应先详细阅读公告。相关疑问,请咨询:

0755-84885837 丘老师

(9:00-12:00,14:30-17:00)

04

附件下载

05

联系方式

办公室电话:0755—84885837

(9:00-12:00,14:30-17:00)

龙岗街道南联第四幼儿园

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南联第四幼儿园(原乐瑞和幼儿园)位于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南联罗瑞合村瑞丽路6号。是一所区一级公办幼儿园、普惠性幼儿园、平安校园。建筑面积3955㎡,户外活动场地面积1098㎡,开设11个班级,可容纳330名幼儿入园就读。

福利待遇

● 五险一金

● 专业培训

● 晋升空间

● 享受龙岗区公办园薪资待遇

● 绩效奖励

● 工会活动

AUTUMN

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本公告岗位要求所规定的条件。

AUTUMN

报名条件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参加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在限制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3.失信惩戒对象;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的其他情形。

AUTUMN

招聘岗位

保育员(1名)

岗位要求:

1.年龄:45周岁及以下;

2.学历:高中及以上;

3.专业:不限专业;

4.持有保育员上岗证(按照有关规定,保育员需持有(广东)省、(深圳)市教育、卫生、人力资源和保障等部门认可的,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发放的上岗合格证书);

5.持有健康证;

6.具备以下任意条件者优先:

①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②有幼儿园工作经验。

水电工(1名)

岗位要求:

1.年龄:男50周岁及以下,女45周岁及以下;

2.专业:不限专业;

3.持有电工证、健康证;

4.熟悉小型维修维护;

5.有幼儿园工作经验者优先;

保洁员(1名)

岗位要求:

1.男50周岁及以下,女45周岁及以下;

2.持有健康证;

3.吃苦耐劳;

4.有幼儿园工作经验者优先。

实习生(1名)

岗位要求:

1.全日制大专及全日制本科在校生(需提供学校在读证明或学信网学籍验证);

2.25周岁及以下;

3.学前教育专业及教育类相关专业,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者优先;

4.持有健康证;

5.专业能力强,热爱教育事业,工作细心、耐心,有责任心。

报名材料

1.附件1:报名表(附照片并手写签名,现场收原件);

2.附件2:报名信息采集表;

3.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本人页以及户口本首页);

4.毕业证、学历学位证书及验证报告;

5.教师资格证或其他岗位所需专业技能证书、职称证;

6.附件3:承诺书(附照片并手写签名,现场收原件);

7.附件4:证明:报考人员为龙岗区幼儿园在职教职工的,须提供工作单位同意参加本次招聘的证明(单位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附照片并手写签名,现场收原件);

8.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社保清单、工资单、聘用证书等;

温馨提示:将上述报名材料整理成一个压缩文件发送至指定邮箱。

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仅限报考1个岗位。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须真实、准确、有效。凡弄虚作假或隐瞒重要事实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如报名人员的学历学位验证报告因客观原因暂无法提供的,最迟应在聘用前提供,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2.报名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确保能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方式或通讯不畅通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材料初审

1.招聘单位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按照报名情况、基本条件、查阅材料等综合情况,按一定比例择优确定进入综合考核人员名单。

2.通过短信或电话告知材料初审结果。

综合考核

1.面试时间:资格初审入围后会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

2.面试地点:以后续通知为准;

3.面试方式:具体方式以后续通知为准。

(1)自我介绍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个人综合素质、学前教育工作业绩、个人业绩等内容。

(2)答辩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个人能力、素质、专业知识水平等内容。

(3)专业技能展示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专业技能水平、特长、经验等,老教师以说课展示,新教师以唱、跳、讲故事、自带美术作品等展示。

(4)招聘单位具体负责综合考核事项。综合考核成绩设置合格线,合格线以上人员依据综合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体检

1.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体检须学校预约,至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报考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按有关规定复检。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取消应聘资格。

公示

招聘单位具体负责拟聘人员公示事项

聘用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国家、省、市事业单位招聘有关文件关于聘用、回避等相关规定的,办理聘用手续,不服从安排者不予聘用。

报名时间

1.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月9日下午17:00截止,欢迎投递简历到邮箱:lgnldsyey@lg.gov.cn

2.邮箱主题统一命名为“姓名+岗位+手机”我们会有专人跟您联系!

3.报考人员如对招聘公告有疑问,应先详细阅读公告;相关疑问,请咨询0775-89788022陈老师(9:00-12:00,14:30-17:00)

有关说明

1.根据《劳动合同法》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岗位人员性质为非在编合同人员,岗位设置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继续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解除聘用合同。

2.薪酬待遇:参照市区公办幼儿园聘用教职工工资方案执行。

附件下载

龙岗街道中心幼儿园

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中心幼儿园始建于1979年,新建于1994年,是龙岗区教育局主管的全日制公办幼儿园,广东省一级幼儿园。2021年11月,龙岗街道中心幼儿园成为龙岗区第一批9个幼儿教育集团之一,与南约第一幼儿园、御景半山幼儿园组成龙岗区宝龙街道第一幼儿教育集团;2022年3月,成为龙岗区宝龙街道学前教育第一学区的中心园。开启集团化办学、学区化治理新征程!

PART 01

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本公告岗位要求所规定的条件。

PART 02

招聘岗位

1

主班教师(1名)

岗位要求:

岗位要求

1.学历:本科及以上;

2.年龄:45周岁及以下;

3.专业:教育教学相关专业;

4.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健康证;

5.有至少一学年幼儿园教学经验;

6.学前教育专业者优先。

2

副班教师(若干名)

岗位要求:

岗位要求(以下A/B/C1/ C2满足其一)

A.

1.学历:本科及以上;

2.年龄:40周岁及以下;

3.专业:教育教学相关专业;

4.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健康证;

5.有至少一年社会工作经验;

6.具备以下任意条件者优先:

① 具有学前教育工作经验;

② 学前教育专业毕业。

B.

1.学历:大专;

2.年龄:40周岁及以下;

3.专业:学前教育专业;

4.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健康证;

5.有至少一年社会工作经验;

6.具有学前教育工作经验者优先。

C1.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

1.学历: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及以上;

2.年龄:35周岁以下;

3.专业:教育教学相关专业;

4.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的,须承诺自毕业之日起一年内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否则不再续聘)、健康证;

5.具有龙岗区公办幼儿园一学期以上实习经验者优先。

C2. 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

1.学历:大专;

2.年龄:35周岁以下;

3.专业:学前教育专业;

4.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的,须承诺自毕业之日起一年内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否则不再续聘)、健康证;

5.具有龙岗区公办幼儿园一学期以上实习经验者优先。

PART 03

报名条件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 受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 参加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在限制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3.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的其他情形。

PART 04

招聘流程

一、网上报名

请有意向者于2024年1月9日中午12:00前将报名材料(带照片)电子档按顺序排列,发至邮箱:lgzxyey@lg.gov.cn,邮件主题请命名为“姓名+岗位+电话号码”。

报名材料

1. 报名表(附件1)、报名信息采集表(附件2)

2. 身份证(正反面)、户口本(户主页+本人页)

3. 学历学位证书及验证报告

4.教师资格证及其他岗位相关证书

5. 承诺书(附件3)

6. 证明(附件4):报考人员为龙岗区幼儿园在职教职工的,须提供工作单位同意参加本次招聘的证明(单位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

7. 工作经历、荣誉证书等材料(合同、社保、工资单、聘用证书等)。

扫描下载相关附件

  • 附件1:报名表

  • 附件2:报名信息采集表

  • 附件3:承诺书

  • 附件4:证明

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仅限报考1个岗位。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须真实、准确、有效。凡弄虚作假或隐瞒重要事实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如报名人员的学历学位验证报告因客观原因暂无法提供的,最迟应在聘用前提供,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2.报名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确保能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方式或通讯不畅通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二、材料初审

1.招聘单位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按照报名情况、基本条件、查阅材料等综合情况,按一定比例择优确定进入综合考核人员名单。

2.通过邮件或电话告知材料初审结果。

三、综合考核

1.面试时间:待定,资格初审入围后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

2.面试方式:采取网上面试或现场面试。

3.面试内容:

☑自我介绍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个人综合素质、学前教育工作业绩、个人业绩等内容。

☑现场答辩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个人能力、素质、专业知识水平等内容。

☑专业技能展示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专业技能水平、特长、经验等。

招聘单位具体负责综合考核事项。综合考核成绩设置合格线,合格线以上人员依据综合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四、体检

1.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体检须至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报考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按有关规定复检。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取消应聘资格。

五、公示

招聘单位具体负责拟聘人员公示事项。

六、聘用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国家、省、市事业单位招聘有关文件关于聘用、回避等相关规定的,办理聘用手续,不服从安排者不予聘用。

PART 05

有关说明

1.根据《劳动合同法》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岗位人员性质为非在编合同人员,岗位设置试用期,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继续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解除聘用合同。

2.薪酬待遇:实习津贴按照龙岗区教育局文件标准发放。

龙岗街道清林半山幼儿园

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清林半山幼儿园位于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五联社区五清路1号,幼儿园占地面积2788.70㎡,建筑面积2625.53㎡,办园规模9个班。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本公告及《招聘岗位表》所规定的条件。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参加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在限制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3.失信惩戒对象;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岗位

01

副班教师(1名)

岗位要求

社会人员要求,以下A/B满足其一即可:

(A类:本科及以上学历)

1.学历:本科及以上;

2.年龄:40周岁及以下;

3.专业:教育教学相关专业;

4.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健康证;

5.有至少一年社会工作经验;

6.具备以下任意条件者优先:

①具有学前教育工作经验;

②学前教育专业毕业。

(B类:大专学历)

1.学历:大专;

2.年龄:40周岁及以下;

3.专业:学前教育专业;

4.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健康证;

5.有至少一年社会工作经验;

6.具有学前教育工作经验者优先。

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要求,以下A/B满足其一即可:

(A类: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及以上)

1.学历: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及以上;

2.年龄:35周岁及以下;

3.专业:教育教学相关专业;

4.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的,须承诺自毕业之日起一年内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否则不再续聘);

5.持有健康证;

6.具有龙岗区公办幼儿园一学期以上实习经验者优先。

(B类:大专学历)

1.学历:大专;

2.年龄:35周岁及以下学前教育专业;

3.专业:教育教学相关专业;

4.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的,须承诺自毕业之日起一年内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否则不再续聘);

5.持有健康证;

6.具有龙岗区公办幼儿园一学期以上实习经验者优先。

02

水电工(1名)

岗位要求

1.学历:不限;

2.年龄:男50周岁及以下,女45周岁及以下;

3.专业:不限专业;

4.持有电工证、健康证;

5.熟悉小型维修维护;

6.有幼儿园工作经验者优先。

03

实习生(1名)

岗位要求

1.学历:全日制大专或全日制本科在校学生(需提供学校在读证明或学籍验证);

2.专业:不限;

3.年龄:25周岁及以下;

4.持有健康证;

5.热爱教育事业,有美术、音乐、舞蹈等特长优先;

6.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优先;

7.实习津贴按照龙岗区教育局文件标准发放。

三、招聘流程

01

报名材料

1.报名表(附件1);报名信息采集表(附件2);

2.身份证、户口本;

3.学历学位证书及验证报告;

4.教师资格证及其他岗位相关证书;

5.承诺书(附件3);

6.证明:报考人员为龙岗区幼儿园在职教职工的,须提供工作单位同意参加本次招聘的证明(单位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附件4);

7.工作经历、荣誉证书等材料(合同、社保、工资单、聘用证书等)。

注:除报名信息采集表(附件2)外以上材料要PDF文档扫描件(按顺序命名打包)。

02

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仅限报考1个岗位。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须真实、准确、有效。凡弄虚作假或隐瞒重要事实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如报名人员的学历学位验证报告因客观原因暂无法提供的,最迟应在聘用前提供,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2.报名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确保能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方式或通讯不畅通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03

材料初审

1.招聘单位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按照报名情况、基本条件、查阅材料等综合情况,按一定比例择优确定进入综合考核人员名单。

2.通过短信或电话告知材料初审结果。

04

综合考核

1.面试时间:待定,资格初审入围后我们将通过电话、短信方式通知。

2.面试地点:以后续通知为准。

3.面试方式:招聘小组结合实际,采取面(自我介绍、现场答辩)、专业技能展示等方式进行。

(1)自我介绍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个人综合素质、学前教育工作业绩、个人业绩等内容。

(2)现场答辩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个人能力、素质、专业知识水平等内容。

(3)专业技能展示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专业技能水平、特长、经验等,老教师以说课展示,新教师以唱、跳、讲故事、自带美术作品等展示。

(4)招聘单位具体负责综合考核事项。综合考核成绩设置合格线,合格线以上人员依据综合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05

体检

体检须至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报考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按有关规定复检。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取消应聘资格。

06

公示

招聘单位具体负责拟聘人员公示事项。

07

聘用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国家、省、市事业单位招聘有关文件关于聘用、回避等相关规定的,办理聘用手续,不服从安排者不予聘用。

四、报名时间

1.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月12日(星期五)下午17:00截止,欢迎投递简历到邮箱:lgqlbsyey@lg.gov.cn;

2.请将报名材料电子档按顺序排列后压缩,邮箱主题统一命名为“姓名+岗位+手机”,我们会有专人跟您联系!

3.报考人员如对招聘公告有疑问,应先详细阅读公告;相关疑问,请咨询韦老师,(咨询电话:0755—89619015,咨询时间:9:00-12:00,14:00-17:30)。

五、有关说明

1.根据《劳动合同法》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岗位人员性质为非在编合同人员,岗位设置试用期,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继续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解除聘用合同。

2.薪酬待遇:参照市区公办幼儿园聘用教职工工资方案执行。

六、附件下载

同心第三幼儿园

深圳市龙岗区同心第三幼儿园是一所区级幼儿园,是龙岗区第五批“民转公”幼儿园,创办于2013年11月,幼儿园座落在宝龙街道同乐社区深汕路337号,园内场地宽阔,日照充足,是孩子成长的乐园 ,家长认可的幼儿园。

01

招聘岗位

1

副班教师(2名)

岗位要求:(以下A/B/C1/C2满足其一)

A.

(1)学历:本科及以上;

(2)年龄:40周岁及以下;

(3)专业:教育教学相关专业;

(4)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健康证;

(5)有至少一年社会工作经验;

(6)具备以下任意条件者优先:

a.具有学前教育工作经验;

b.学前教育专业毕业。

B.

(1)学历:大专;

(2)年龄:40周岁及以下;

(3)专业:学前教育专业;

(4)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健康证;

(5)有至少一年社会工作经验;

(6)具有学前教育工作经验者优先。

C1.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

(1)学历: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及以上;

(2)年龄:35周岁以下;

(3)专业:教育教学相关专业;

(4)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的,须承诺自毕业之日起一年内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否则不再续聘)、健康证;

(5)具有龙岗区公办幼儿园一学期以上实习经验者优先。

C2.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

(1)学历:大专;

(2)年龄:35周岁以下;

(3)专业:学前教育专业;

(4)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的,须承诺自毕业之日起一年内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否则不再续聘)、健康证;

(5)具有龙岗区公办幼儿园一学期以上实习经验者优先。

02

招聘事项

01

基本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本公告岗位的要求所规定的条件。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参加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在限制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3.失信惩戒对象;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的其他情况。

02

招聘流程

(一)报名材料

1.报名表(附件1);报名信息采集表(附件 2);

2.身份证、户口本;

3.学历学位证书及验证报告;

4.承诺书(附件3);

5.证明:报考人员为龙岗区幼儿园在职教职工的,须提供工作单位同意参加本次招聘的证明(单位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附件4);

6.工作经历、荣誉证书等材料(合同、社保、工资单、聘用证书等)。

请务必将报名材料以压缩包形式附件在邮件发送,邮件主题统一命名为“姓名+岗位+手机”,谢谢!

(二)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仅限报考1个岗位。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须真实、准确、有效。凡弄虚作假或隐瞒重要事实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如报名人员的学历学位验证报告因客观原因暂无法提供的,最迟应在聘用前提供,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2.报名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确保能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方式或通讯不畅通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材料初审

1.招聘单位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按照报名情况、基本条件、查阅材料等综合情况,按一定比例择优确定进入综合考核人员名单。

2.通过邮箱或电话告知材料初审结果。

(四)综合考核

1.面试时间:待定,资格初审入围后通过电话、短信通知。

2.面试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同心第三幼儿园。

3.面试形式:招聘小组结合实际情况,采取线下或线上面谈 、自我介绍、临场答辩、才艺展示等多种方式(自我介绍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个人综合素质、工作业绩、个人业绩等;临场答辩主要考察个人能力、素质、专业知识水平等内容)。具体形式以后续通知为准。

4.招聘单位具体负责综合考核事项。综合考核成绩设置合格线,合格线以上人员依据综合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五)体检

1.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体检须至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报考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按有关规定复检。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取消应聘资格。

(六)公示

招聘单位具体负责拟聘人员公示事项。

(七)聘用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国家、省、市事业单位招聘有关文件关于聘用、回避等相关规定的,办理聘用手续,不服从安排者不予聘用。

03

报名时间

1.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月10日星期三下午17:00截止,欢迎投递简历到邮箱:liu563528668@lg.gov.cn;

2.邮箱主题统一命名为“姓名+岗位+手机”我们会有专人跟您联系!

3.报考人员如对招聘公告有疑问,应先详细阅读公告;相关疑问,请咨询电话:18676658795肖老师(9:00-12:00,14:00-18:00)。

04

有关说明

1.根据《劳动合同法》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岗位人员性质为非在编合同人员,岗位设置试用期,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继续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解除聘用合同。

2.薪酬待遇:参照市区公办幼儿园聘用教职工工资方案执行。

3.本次招聘副班教师到岗时间为春季开学前。

03

附件下载

扫码下载相关附件:

附件1.报名表;

附件2.报名信息采集表;

附件3.承诺书;

附件4.证明

宝龙街道龙新第三幼儿园

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龙新第三幼儿园位于龙岗区宝龙街道龙新社区新塘围村新塘街四号,是龙岗区第六批"民转公"政府产权公办园。园内占地面积 1732.13平方米,建筑面积2932.35平方米,办园规模9个班。拥有舞蹈室、美术室、图书室、科学室及园林式的户外活动场地,给孩子们提供了良好的生活、学习环境。

01 招聘岗位

副班教师 (若干)

岗位要求:(以下A/B/C1/C2满足其一)

A.

1.学历:本科及以上;

2.专业:教育教学相关专业;

3.年龄:40周岁及以下;

4.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健康证;

5.有至少一年社会工作经验

6.具备以下任意条件者优先:

①具有学前教育工作经验;

②学前教育专业毕业。

B.

1.学历:大专;

2.专业:学前教育专业;

3.年龄:40周岁及以下;

4.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健康证;

5.有至少一年社会工作经验

6.具有学前教育工作经验者优先。

C1.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

1.学历: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及以上;

2.专业:教育教学相关专业;

3.年龄:35周岁及以下;

4.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的,须承诺自毕业之日起一年内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否则不再续聘)、健康证;

5.具有龙岗区公办幼儿园一学期以上实习经验者优先。

C2.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

1.学历:大专;

2.专业:学前教育专业;

3.年龄:35周岁及以下;

4.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的,须承诺自毕业之日起一年内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否则不再续聘)、健康证;

5.具有龙岗区公办幼儿园一学期以上实习经验者优先。

02 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本公告及《招聘教职工岗位表》所规定的条件。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参加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在限制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3.失信惩戒对象;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的其他情形。

03 报名流程

一、报名材料

1.报名表(附件1);报名信息采集表(附件2);

2.身份证、户口本;

3.学历学位证书及验证报告;

4.教师资格证及其他岗位相关证书;

5.承诺书(附件3);

6.证明:报考人员为龙岗区幼儿园在职教职工的,须提供工作单位同意参加本次招聘的证明(单位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附件4);

7.工作经历、荣誉证书等材料(合同、社保、工资单、聘用证书等)。

二、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仅限报考1个岗位。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须真实、准确、有效。凡弄虚作假或隐瞒重要事实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如报名人员的学历学位验证报告因客观原因暂无法提供的,最迟应在聘用前提供,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2.报名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确保能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方式或通讯不畅通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材料初审

1.招聘单位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按照报名情况、基本条件、查阅材料等综合情况,按一定比例择优确定进入综合考核人员名单。

2.通过短信或电话告知材料初审结果。

四、综合考核

面试信息:

1.时间:待定通知。(资格初审入围后,以电话或短信通知为准)

2.地点:以后续通知为准。

3.方式:具体方式以后续通知为准。

4.面试方式:招聘小组结合实际,采取面谈(自我介绍、现场答辩)、专业技能展示等方式进行。

五、体检

1.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体检须至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报考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按有关规定复检。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取消应聘资格。

六、公示

招聘单位具体负责拟聘人员公示事项。

七、聘用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国家、省、市事业单位招聘有关文件关于聘用、回避等相关规定的,办理聘用手续,不服从安排者不予聘用。

04 报名时间

1.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月8日星期一下午14:00截止,欢迎投递简历到邮箱:yzh1150552886@lg.gov.cn

2.邮箱主题统一命名为“姓名+岗位+手机”我们会有专人跟您联系!

3.报考人员如对招聘公告有疑问,应先详细阅读公告;如有疑问,请咨询王老师13670242276

(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05 有关说明

1.根据《劳动合同法》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岗位人员性质为非在编合同人员,岗位设置试用期,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继续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解除聘用合同。

2.薪酬待遇:参照市区公办幼儿园聘用教职工工资方案执行。

06 相关附件下载

龙城街道清辉幼儿园

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清辉幼儿园是2022年8月成立的转型公办园,目前由龙城街道天昊华庭幼儿园托管,幼儿园位于龙城街道中海康城花园小区内。

幼儿园占地面积3458.27平方米,办园规模为15个班。幼儿园拥有一支高素质、有爱心的师资队伍。目前,现有教职工76人,教职工持证率100%,管理干部本科学历100%。

招聘岗位

【实习生 若干名 】

岗位要求:

1.学历:全日制大专或全日制本科在校生(需提供学校在读证明或学信网学籍验证);

2.年龄:25周岁及以下;

3.持有健康证;

4.学前教育相关专业、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优先;

5.实习津贴按照龙岗区教育局文件标准发放。

报名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本公告及《招聘岗位表》所规定的条件。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参加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在限制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3.失信惩戒对象;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的其他情形。

报名流程

(一)报名材料

1.报名表(附件1)、报名信息采集表(附件2);(注意:请提交Word和Excel版本,切勿使用PDF或图片格式)

2.身份证、户口本;

3.学历学位证书及验证报告;

4.教师资格证及其他岗位相关证书;

5.承诺书(附件3);

6.证明:报考人员为龙岗区幼儿园在职教职工的,须提供工作单位同意参加本次招聘的证明(单位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附件4);

7.工作经历、荣誉证书等材料(合同、社保、工资单、聘用证书等)。

二)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仅限报考1个岗位。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须真实、准确、有效。凡弄虚作假或隐瞒重要事实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如报名人员的学历学位验证报告因客观原因暂无法提供的,最迟应在聘用前提供,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2.报名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确保能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方式或通讯不畅通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材料初审

1.招聘单位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按照报名情况、基本条件、查阅材料等综合情况,按一定比例择优确定进入综合考核人员名单。

2.通过短信或电话告知材料初审结果。

(四)综合考核

1.面试时间:待定,资格初审入围后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

2.面试的地点:以后续通知为准。

3.面试的方式:具体方式以后续通知为准。

(五)体检

1.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体检须至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报考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按有关规定复检。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取消应聘资格。

(六)公示

招聘单位具体负责拟聘人员公示事项。

(七)聘用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国家、省、市事业单位招聘有关文件关于聘用、回避等相关规定的,办理聘用手续,不服从安排者不予聘。

扫码下载相关附件

附件1.报名表

附件2.报名信息采集表

附件3.承诺书

附件4.证明

【扫码下载相关附件】

报名时间

1.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月9日下午17:00截止;

2.欢迎投递简历至邮箱:qinghuiyey@lg.gov.cn,邮箱主题统一命名为“姓名+岗位+手机”;

3.报考人员如对招聘公告有疑问,应先详细阅读公告;

4.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19166283198

(9:00-12:00,14:30-17:00)。

相关说明

1.根据《劳动合同法》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岗位人员性质为非在编合同人员,岗位设置试用期,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继续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解除聘用合同。

2.薪酬待遇:参照市区公办幼儿园聘用教职工工资方案执行。

坂田街道坂田社区第一幼儿园

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坂田社区第一幼儿园位于龙岗区坂田街道吉华路574号,2020年8月转型成为区属公办幼儿园。幼儿园建筑面积为2201.87㎡,核定班级为8个班,可容纳240名幼儿。

01

基本条件

(一)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 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

(三) 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 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五) 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 符合本公告岗位要求所规定条件。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 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 参加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在限制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3. 失信惩戒对象;

  4.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的其他情形。

02

招聘岗位

保育员 1名

岗位要求:

1.高中及以上,不限专业;

2.45周岁及以下;

3.持有保育员上岗证(按照有关规定,保育员需持有(广东)省、(深圳)市教育、卫生、人力资源和保障等部门认可的,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发放的上岗合格证书);

4.持有健康证;

5.具备以下任意条件者优先:

①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②有幼儿园工作经验。

03

招聘流程

报名材料

1.报名表(附件1)、报名信息采集表(附件2);

2.身份证、户口本;

3.学历学位证书及验证报告;

4.岗位所需专业技能证书;

5.承诺书(附件3);

6.证明:报考人员为龙岗区幼儿园在职教职工的,须提供工作单位同意参加本次招聘的证明(单位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附件4)

7.工作经历、荣誉证书等材料(合同、社保、工资单、聘用证书等)。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