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乘电动车佩戴安全头盔是发生意外时的重要保障,文明交通的“戴”头作用不仅要体现在物理防范上,更应该在思想意识里。缺乏交通安全意识上路行驶才是最危险的,望广大交通参与者重视出行安全,从自身做起。

1

违法行为人:胡某某

违法时间:2024年1月2日16时14分

违法地点:扬句线243省道67公里300米

违法行为:非机动车逆向行驶

2

违法行为人:鞠某某

违法时间:2024年1月2日15时48分

违法地点:扬句线243省道67公里300米

违法行为:非机动车在机动车道内行驶

3

违法行为人:冯某某

违法时间:2024年1月2日15时44分

违法地点:扬句线243省道67公里300米

违法行为:非机动车逆向行驶

4

违法行为人:胡某

违法时间:2024年1月2日16时14分

违法地点:扬句线243省道67公里300米

违法行为:非机动车逆向行驶

5

违法行为人:经某某

违法时间:2024年1月3日9时22分

违法地点:扬句线243省道67公里300米

违法行为: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未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不戴头盔不骑行

不守法纪祸无情

防范事故千万条

安全意识最重要

来源:句容交警在线

编辑:成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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