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乘电动车佩戴安全头盔是发生意外时的重要保障,文明交通的“戴”头作用不仅要体现在物理防范上,更应该在思想意识里。缺乏交通安全意识上路行驶才是最危险的,望广大交通参与者重视出行安全,从自身做起。
1
违法行为人:胡某某
违法时间:2024年1月2日16时14分
违法地点:扬句线243省道67公里300米
违法行为:非机动车逆向行驶
2
违法行为人:鞠某某
违法时间:2024年1月2日15时48分
违法地点:扬句线243省道67公里300米
违法行为:非机动车在机动车道内行驶
3
违法行为人:冯某某
违法时间:2024年1月2日15时44分
违法地点:扬句线243省道67公里300米
违法行为:非机动车逆向行驶
4
违法行为人:胡某
违法时间:2024年1月2日16时14分
违法地点:扬句线243省道67公里300米
违法行为:非机动车逆向行驶
5
违法行为人:经某某
违法时间:2024年1月3日9时22分
违法地点:扬句线243省道67公里300米
违法行为: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未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不戴头盔不骑行
不守法纪祸无情
防范事故千万条
安全意识最重要
来源:句容交警在线
编辑:成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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