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外地女子打出租车,因质疑行驶价格,询问司机计价方式,结果被司机怒怼:“一个起步价你在这叫什么?”(来源:芒果都市)
网传视频显示,一名外地女子搭乘出租车,询问司机是怎么计价的,司机不耐烦,让女子看计价器。
女子表示不会看,才询问司机。司机表示,不会看,计价器上不是有数字吗,让女子自己看。
女子解释就是看不懂,才询问司机,司机表示自己也不知道怎么算的,计价器怎么算,就怎么算!让女子看。
女子:“那你这表走100米打1块,走100米打1块呗?”怎料司机情绪激动,“哪里走100秒打1块,谁给你讲的!”后在争执中,怒怼女子:“不知道!一个起步价叫叫叫,叫什么东西!”
女子表示,司机不能跟顾客这么吆喝,随后司机表示:“你什么顾客啊你,你跟我叫什么!”
另一段视频显示,司机与女子拿着手机对拍,司机说女子先骂了自己,女子表示是司机先开骂的,两人再次发生争执,女子情绪失控,大声喝止司机。
该事一时间引起热议不少网友认为,一个起步价质疑什么?认为是女子在挑事。这次站在司机这边。
那从法律上该如何看待此事呢?
1、首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8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第20条第2款规定,经营者对消费者就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和使用方法等问题提出的询问,应当作出真实、明确的答复。
也就是说,消费者享有知情权,在购买商品或者服务时,可以提出与商品或服务相关的问题,经营者应当如实作答!
具体到本案,女子询问司机起步价是如何计算的并无不当!
2、其次,《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23条规定,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应当按照国家出租汽车服务标准提供服务,在过程中,衣着整洁,语言文明。
第24条规定,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遇到下列特殊情形时,应当按照下列方式办理:(一)乘客对服务不满意时,虚心听取批评意见;……
第47条第7项规定,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不按照规定使用文明用语,车容车貌不符合要求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虽然是起步价,出租车司机仍应当向女子解释计价的方式,不向女子解释,反而让女子自己看,怒怼女子叫什么叫,不仅侵犯了女子的知情权,也违反了上述规定。
3、最后,不知道到底是谁先骂了谁,但是不管谁对谁错,都不能骂人!
从民事角度而言,辱骂他人属于侵犯他人名誉权的行为,需要承担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侵权责任。
而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第2项规定,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这事您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留言,与大家一起交流您的看法!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