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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这句话反复强调

因酒驾被查处过的驾驶人

按理说“吃一堑长一智”

通常都会痛改前非

可偏偏有人不吸取教训

再次酒后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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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1日,杨某某饮酒后驾驶车牌号为豫GE***6小型汽车在辉县市冀祥新区附近行驶时,被新乡辉县交警大队薄壁中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杨某某的检测结果为63mg /100ml。

随后,经民警进一步核查发现,杨某于2016年11月24日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处。杨某此次行为已构成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2023年12月12日,杨某因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辉县市公安局依法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罚款2000元、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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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8日,冯某驾驶豫G7***9小型汽车在辉县市卫吴线大花木村附近处,因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检测结果为46mg/100ml。

经调查,冯某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于2020年7月3日被交警处罚过,已经构成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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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8日,卢某驾驶车牌豫GB***3小型汽车辉县市卫吴线大花木村附近处,被执勤民警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酒精含量结果为38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

经调查,卢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已经于2022年11月1日被交警处罚过。

12月18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对冯某、卢某处拘留10日,并处2000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

一次酒驾违法

再次酒驾拘留

拒绝酒驾,方能“久驾”

来源:畅通新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