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言
粟俗称谷子,是一种重要的粮食作物,它的祖先是广泛分布的狗尾草。粟具有很强的抗旱、耐瘠能力,适合于在半干旱地区的栽培条件下种植。中国是粟的起源地。现出土有粟遗存的新石器时代遗址,包括炭化粟粒、粟壳和谷灰已有60余处。粟从新石器时代直到唐代一直是中国北方地区的主食,其历史变迁历程可归纳为“主粮地位的确立”“黍和粟的消长”“粟麦代替菽麦”等阶段。中国古代粟作农耕技术经验丰富,主要表现在良种选择、耕作制度、整地播种、田间管理和收获等方面。从某种程度上说,粟作农业为中华文明的形成与发展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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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粮地位的确立
新石器时代晚期是史前粟作农业快速发展时期。这一时期有关粟的考古遗存逐渐增多,出土实物和文化遗址的地域分布更为丰富和广泛,西至新疆、青海,东到台湾高雄,南至云南大理,北达山西、河北都发掘出粟的遗迹,涉及仰韶文化、大汶口文化、红山文化、马家窑文化等。20世纪50年代,在陕西华县泉护村、西安半坡和甘肃永靖大何庄、兰州白道沟坪相继发现了粟的考古遗存,其中以西安半坡的发现较为重要。在半坡遗址的房屋、窖穴和墓葬中都发现很多粟的遗存。从考古出土粟的数量、地域和用途来看,这一时期的原始粟作非常发达,已经成为当时人们日常主食之一。
▲ 粟植株
夏商周时期,黍和稷是主要的农作物。甲骨文中记录的农作物有粟、黍、稻、麦等,其中卜黍之辞有106条,卜稷之辞有36条,其他谷类出现的次数远不及黍和稷。《孟子·滕文公》记载的夏代典故“葛伯仇饷”,指出黍是当时人们的一种主食。商汤给邻国的国君葛伯送去祭祀用的牛羊和粢盛,又派人为葛国种地,派老幼给种地的人送饭。而葛伯率其民,“要其有酒食黍稻者夺之,不授者杀之”“有童子予以黍肉饷,杀而夺之”。商周时期盛放熟食的器皿“簋”,《说文》载:“簋,黍稷方器也。”四簋分别盛放黍稷稻粱,表明当时黍稷在粮食作物中占有主要地位。如《仪礼·公食大夫礼》载,正馔用黍稷为饭,加馔用稻粱为饭。又据《礼记·内则》所列,周代天子和贵族们的饭食有8种,分别是黍、稷、稻、粱、白黍、黄粱、稰、穛。《诗经》中所载粮食作物的名称有21个,主要包括禾、谷、粟、稷、黍、麦、来、牟、麻、菽、稻、粱,其中禾、谷、粟、稷、粱都是指粟谷。可以看出,粟谷的受关注程度是最高的。成书于战国时期至秦汉时期的《管子》中记载粮食作物的次数分别是:黍7次、粟126次、禾(指粟或粟的植株)7次、稷5次。
由上表可知,“九州”中有6个州宜种黍、稷,说明黍稷种植比较普遍,主要集中在北方。这也可能是因为《周礼》的作者是北方人,对南方不熟悉。《逸周书·职方解》还有“禾麦居东方、黍居南方、稻居中央、粟居西方、菽居北方”的记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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黍和粟的消长关系
黍比粟更易于栽培。磁山遗址出土的农作物炭化样品主要是黍,兴隆沟、甘肃秦安大地湾等遗址中出土的黍的遗存也多于粟,说明新石器时代早期先民倾向于选择黍为首选的粮食作物,中国北方旱作农业最早驯化的可能是黍而不是粟。原因主要有三个:其一,黍比粟更加耐旱耐瘠,而且生育期短得多,更容易被人们选择驯化。其二,当时人们仍居住在山地附近,农业生产技术水平极其有限,没有能力开垦更多的耕地,而黍对土壤肥力要求较低,加之生存能力强,所以更适合当时的人们栽培。其三,全新世早期即相当于磁山、裴李岗和兴隆沟遗址阶段,曾发生了一个以显著降温为特点的“8200年气候事件”,而黍比粟更加耐寒,导致了黍的种植更加容易。
至于为何粟后来逐渐占据优势,有学者从口感、营养价值等方面进行了论证,但这些论点在学界并不占优势。就口感而言,黍比粟更胜一筹。“凡谷类作物,黏者比不黏者优”,但因为“黏者种植要细心,收获量在同一面积的土地上,黏者要低于不黏者”,故此黍不宜大面积推广。古人公认粱是一种比较好吃的粮食,但自宋代以来,粟的种植面积扩大而粱减少,其原因在于,“今人大多种粟而少种粱,以其损地力而收获少耳”。元代王祯《农书·百谷谱》云:“穄,禾从祭,谓可以供祭也。其苗、茎、穗、叶,与黍难别,故言黍必及于穄者,其米用有异也。种治之法,与黍俱同。凡穄,味美者,亦收薄,难舂。割穄欲早,盖晚多零落。收讫,宜蒸而浥之。曝干,舂而为米,其米疏爽,可炊煮作饭。时诸谷未熟,可以接饥。其色鲜黄,其味香美。然所种特少,为农家之稀馔也。”可见,好吃但产量少的粮食品种,如粱、黍、穄,在生产力水平低下的古代并不能得到大面积种植。粟之所以取代黍,凭借的是更高的产量,如在光热条件较好的黄土地带,粟的产量普遍是黍的两倍,粟的承载力远高于黍。一旦人们能够开垦更多的土地并实行比较精细的耕作方式,粟的种植就逐渐超过了黍。
粟和黍相比,虽然粟的地位更重要,种植范围更广阔,但甲骨文和《诗经》中出现的谷类作物,以黍次数最多。游修龄认为有三个原因:其一,这里的黍包括稻。其二,黍是贵族的常食,粟是平民的常食,祭祀时常用黍。商代有贵黍粱而贱粟稷的习俗,至周代尚如之,孔疏载:“《少牢》《特牲》大夫、士之祭礼,食有黍,明黍是贵也。”《玉藻》云:“子卯,稷食菜羹,为忌日贬而用稷,是为贱也,见者当食稷耳。”《礼仪·特牲馈食礼第十五》载:“佐食持黍授祝。”郑玄注:“独用黍者食之主。”贾公彦疏:“独用黍食之主者,案上文云尔黍于席上。不云尔稷者,以稷虽五谷之长,不如黍之美,故云食之主。”其三,黍是酿酒的原料,在王畿之地也以种黍为主,关心黍的丰收超过粟的生产。
春秋时期常将黍稷连称,如《诗经·小雅·甫田》云:“黍稷稻粱,农夫之庆。”《诗经·出车》载:“昔我往矣,黍稷方华。”《小雅·甫田》中有“以介我黍稷,以谷我士女”,期待“我黍与与,我稷翼翼”的粮食丰收场面。战国时期黍的地位开始下降,文献中的“黍稷”被“菽麦”代替,如《荀子·王制》载:“公贾不耕田,而足乎菽粟。”《管子·重令》载:“菽粟不足,末生不禁,民必有饥饿之色。”《战国策·齐策》载:“无不被绣衣而食菽粟者。”这里的粟和菽是广义的,泛指禾谷类和豆类作物。但无疑,粟在作物构成中占据最主要的地位。
▲ 粟与盛粟的陶罐
秦汉时粟的生产已占首位,秦律中的禾即指粟。汉初“ 漕转山东粟,以给中都官,岁不过数十万石”。70余年间,“太仓之粟陈陈相因,充溢露积于外,至腐败不可食”。至汉武帝元年,山东漕粟岁增至六百万汉石。《吕氏春秋·十二纪》中谈到“尝黍”“尝麦”“尝稻”“尝麻”等,唯独不说尝“粟”,而是说“尝新”,这里的“新”是指“新谷”,也说明谷子是当时的首要作物。但黍在汉代种植面积仍极广。张衡《南都赋》描述:“冬稌夏穱,随时代熟。其原野则有桑漆麻苎,菽麦稷黍,百谷蕃庑,粳族垂芒。残穗满握,一颖千箱。”鲁都即今山东省曲阜市,表明当时黄河中下游都广泛种植黍。
魏晋南北朝时期,由于长期战乱造成了经济凋敝和土地荒芜,使得黍在五谷中的地位回升,品种也大为增加。黍在此时大致有三个用途:一是做饭和粢盛、煮肉羹的配料;二是用于食品酿造,如饴堂;三是用于酿酒。公元386年,拓跋珪创建北魏,北魏国当时种植的农作物主要是糜子。当农业生产发展到一定程度,粟又取代黍而成为最主要的粮食作物。《齐民要术》一书粟被列在作物栽培第一篇,并且记载得相当详细;其次是黍,记有近20个黍的品种;麦和稻的位置则稍靠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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粟麦代替菽麦
粟麦代替菽麦,是粮食品种结构的又一重大变化。汉唐时期,“麦禾”“粟麦”并称,说明粟麦在粮食中的地位已平分秋色。如《汉书·食货志》载:“《春秋》它谷不书,至于麦禾不成则书之。”成书于五代末的《四时纂要》中有关麦的农事活动出现的次数最多,麦已取代了粟的地位。隋唐时期伴随经济重心的南移粟的播种面积明显减少,种植区域限于一些贫瘠的山地,其主导地位最终被小麦所取代。唐代宗永泰元年(765年),中国农业史上第一次开始征麦税。这反映出麦作的地位在唐代急剧上升,已成为农民的主粮之一,是仅次于稻的第二大粮食作物。
需指出的是,粟麦代替菽麦反映了粟相对麦的地位下降,北方的粮食生产在较长时期内仍以粟、麦为主。北朝至隋唐的田租、唐代的地税和两税中的田亩税,原则上仍以粟为标准。金代两税主要“输送粟麦”。金世宗时“天下仓禀贮粟二千七十九万余石”。元代王祯《农书·百谷谱·集一》仍列粟为百谷之首,“粟之于世,岂非为国家之宝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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