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看到湛江雷州市的一中学老师坠楼的新闻。本来这个年代跳楼的人很多,也见怪不怪了,但这个新闻有一点不同,当地派出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已立案,是刑事案件,具体情况不能透露。

看了这么多年的社会新闻,这种坠楼的多是自杀,即使不是自杀也要伪装成自杀。

现在工作人员居然说是刑事案件,还已经立案,要知道没有充分的证据,是那么容易立案的吗?

很多网友也比较震惊,居然还能看到是刑事案件的新闻。

但事情很快就出现反转,随后当地又出了一份情况通报,通报与新闻完全相反,说这位老师是因为身体原因自杀,而不是刑事案件。

先说是刑事案件,后又改口说不是刑事案件,我们应该相信谁?

不过这种前后矛盾的通报,也是见多了,曾经有个案件还出了五份不同的通报。

前不久河南还有个学生死亡,学校说是坠楼,当地人普遍都有异议。最后也摆平了。

胡鑫宇的死亡当地说是鞋带上吊,很多人也表示匪夷所思。

一个61岁的老师,马上退休了,怎么就想不开跳楼了。

那应该怎么看待这两份完全相反的通报呢?

我们也只是凭着直觉思考,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

为什么呢?是后来运作成功了吗?不会吧。

还是前期判断失误了?不会吧。

在这个时代见证了太多稀奇古怪的事,只能说一切皆有可能。

我只是在想,是什么让派出所工作人员立案,并且斩钉截铁跟记者说是刑事案件。

又是什么让他们改口的,自己打自己脸不疼吗?

-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