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电动自行车服务和管理条例》于2024年1月1日起实施,为做好《漯河市电动自行车服务和管理条例》的宣传工作,提高广大居民群众对《漯河市电动自行车服务和管理条例》的知晓率,推动电动车管理工作规范化、常态化,1月4日,漯河市召陵区东城街道组织机关、社区、各村积极开展《漯河市电动自行车服务和管理条例》宣传活动。

各村(社区)积极通过发放宣传页、LED屏等各类形式,向辖区居民普及宣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以及文明安全出行常识,从登记上牌、规范停放、安全充电、佩戴头盔、文明行驶等方面宣传解读《漯河市电动自行车服务和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与细则,引导群众骑乘电动车时规范佩戴安全头盔、不闯红灯、不逆行,做到安全出行、文明出行,增强居民的交通安全意识。(王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