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

质检信息每日查!

近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了国家化妆品抽样检验结果,具体情况如下。

抽检详情

在2023年国家化妆品抽样检验工作中,经四川省药品检验研究院等单位检验,产品标签标示委托方为广州市康采医疗用品有限公司、受托方为广州美淳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好脸面祛痘维肤膏等6批次化妆品不符合规定,检出《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中规定的禁用原料。

本次检出禁用原料的化妆品名称为:

好脸面祛痘维肤膏

YULYNA虞琳娜炫色指甲油Z19

玫丽盼婉黛风染发膏7-srMP号

百萃宁婴儿保湿修护霜

爱无可及婴儿草本益肤霜

诺必行婴宝护肤霜

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化妆品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国家药监局要求上海、江苏、浙江、广东省(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上述不符合规定化妆品涉及的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依法立案调查,责令相关企业立即依法采取风险控制措施并自查整改。各省(区、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相关化妆品经营者立即停止经营上述化妆品,依法调查其进货查验记录等情况,对违法产品进行追根溯源;发现违法行为的,依法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特别声明】:本篇内容所采用的消息均源自权威官方网站。如相关抽检结果、数据经政府有关部门核实及认定后确认有变更事实的,请及时联系本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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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周辉

微信编辑:周辉

责任编辑:覃硕、尚雍贺

制图:Judy Chen、Jul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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