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检察官遴选委员会章程(试行)》的规定,通过组织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核、面试等程序,经自治区第二届检察官遴选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拟确定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刘德营等153名同志为员额检察官人选(详见《广西检察机关2023年员额检察官入额遴选建议人选名单》),拟确定南宁市人民检察院莫浩辉等49名同志为员额检察官递补人选(详见《广西检察机关2023年员额检察官入额遴选递补人选名单》),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4年1月8日至12日。对公示对象有情况反映的,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2024年1月12日前邮寄或直送自治区检察官遴选委员会秘书处(邮寄的以邮戳为准,邮政编码:530022;直送的以送达日期为准,地址:南宁市青秀区金洲路15号)。举报电话:0771−6119105。

干部群众如实反映有关问题受法律保护。

广西壮族自治区检察官遴选委员会

2024年1月7日

广西检察机关2023年员额检察官入额遴选

建议人选名单

(共153人)

柳州市检察机关(14人)

(一)柳州市人民检察院(1人)

张 贺

(二)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检察院(2人)

彭 溪、刘丽丽

(三)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检察院(2人)

李小洁、光静华

(四)柳州市柳南区人民检察院(1人)

刘艳芳

(五)柳州市柳北区人民检察院(1人)

姚吉巧

(六)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检察院(2人)

林 琳、邱卫平

(七)柳城县人民检察院(2人)

莫晓丽、严 威

(八)鹿寨县人民检察院(1人)

温黄贵

(九)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1人)

覃梁认

(十)三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1人)

石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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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来源:广西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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