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湟源县法院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经验,通过加强与各部门、单位之间联动配合的“融合方式”,积极吸纳多方人员力量,打造“融合队伍”,并持续“融合基层”,三力齐发,让矛盾纠纷化解在前端,真正促进多元解纷机制在湟源的全面铺开,实现社会矛盾纠纷的多元聚合共治,从而有效推进诉源治理工作。
“融合方式”
让纠纷化解体系“立”起来
为更好发挥代表委员密切联系群众、通达社情民意的优势,湟源县法院于今年4月揭牌成立了全市首家“代表委员调解室”,创新构建“法官+代表+委员”调解机制,努力将纠纷化解于诉前、消除于萌芽状态,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以多元共治为诉源治理赋能增效。自“代表委员调解室”设立以来,共调解案件285件。
代表委员调解现场
“一站式”解决矛盾纠纷,是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又一有效路径,我院与县司法局联合成立湟源县“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并以此构建了驻拉拉口和茶汉素法庭“工作站”两个支点,与前期成立的“价格争议调解工作站”“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室”等多种常见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站(室)共同发力配合,让矛盾纠纷化解体系“立”起来,推动矛盾纠纷化解步入“快车道”。
“法官+代表+委员”“法院+矛盾纠纷调解中心”等多种形式的“法院+N”诉调对接新模式,让擅长调解的法官或司法辅助人员,搭配特邀调解员,以“1+1”的工作模式建立调解团队,充分发挥法官化解纠纷、释法答疑的专业能力和调解人员熟悉基层的优势,通过“双向奔赴”和统筹协调,将部分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诉前。
“融合队伍”
让纠纷化解基础“牢”起来
队伍壮大了,矛盾纠纷化解的基础才能牢固。根据《湟源县人民法院关于便民诉讼联络员制度实施方案》,湟源县法院在辖区内设立64个乡村便民诉讼联络点,每个联络点择优选任1名村委干部担任便民诉讼联络员,形成以人民法庭为中心、以各乡村为辐射、以联络员为纽带的三位一体便民诉讼服务网络,2023年以来,乡村便民诉讼联络员助力化解矛盾纠纷157件。深入推进“法官进网格”工作,安排6名员额法官精准对接辖区194个基层网格,切实将法官进网格优势转化为矛盾纠纷前端化解、源头治理的市域社会治理效能。
湟源县法院还充分利用人民法庭的业务优势和地理优势,凝聚审判机关、司法行政机关两方力量,整合基层调解资源,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职能优势,与基层司法所和法庭、派出所联动,打造“法官+民警+专职人民调解员+乡镇干部或村委干部”的多元纠纷联调模式,形成“组织联调、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纠纷同调”的基层矛盾解纷新机制——“庭所联合共建”,有效激活基层解纷力量,将矛盾化于萌芽、止于未发,解决在源头。
“融合基层”
让纠纷化解方式“活”起来
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以信息化赋能一站式多元解纷工作,能够实现预警、分流、化解、调解、司法确认、进展跟踪、结果反馈、指导督办等全流程、一站式在线办理。为全面发挥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的力量,湟源县法院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主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格局,积极推进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进乡村、进社区、进网格的“三进”工作,构建村(社区)-乡镇-基层人民法院及人民法庭三级分流化解路径,为群众提供“家门口”解纷服务,及时就地预防化解纠纷。截至目前,通过“三进”平台成功化解矛盾纠纷154件。
同时,湟源县法院积极开展巡回审判送法上门,探索多种机动灵活的“巡回审判法庭+以案释法普法”等模式,让广大人民群众零距离接触庭审,亲身感受案件审理过程,最大程度满足人民群众便利诉讼的需求,让司法审判“走出去”,打通司法为民“最后一公里”,真正让纠纷化解方式在基层“活”起来。今年以来,巡回审判案件58件,切实起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治理一域”的效果。
来源 | 湟源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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