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录我的生活#

贪生怕死好不好,一个人如果不怕死的话,就是个亡命徒,比谁都凶狠,所以在正常情况下,贪生怕死是人之常情。 也有例外,在战场上为保家护国将生死置之度外,除了这个之外还有就是,民不聊生,求生不得,根本就活不下去,你还怕什么死呢?

凡是那种铤而走险,我们都认为他们不怕死,实际上他是最怕死的。

法律是走到有一天没人犯法,那才叫法治。如果有一天法院跟医院一样,门庭若市,这个社会还有希望吗?

所以老子当年其实他没有看到现在的状况,但是道理是完全相通的,当老百姓怕死的时候,法律是有效的;那么我们就追究老百姓为什么不怕死?他活得了,就怕死。

所以法律一定要让老百姓生活有小康,你要过小康生活,那你就必须要劳力,努力工作,你才能够有收入,如果你赚的钱不够你活,这时候法律就完全没有用了,那他就铤而走险,铤而走险你所有的威胁,所有的恐吓,他都不在乎,这个社会就大乱了。

老子身后中国两千多年的历史,就是一部改朝换代的历史,而每个王朝的末期,都是因为老百姓实在活不下去铤而走险,揭竿而起,推翻了当朝统治者,可悲的是下一个朝代的统治者,又会重蹈覆辙,那么老子认为究竟应该如何管理百姓呢?

反过来说“若使民常畏死”,如果我们弄的老百姓都有求生的门径,我们常常使老百姓能够过小康日子,威胁他,恐吓他就有用处。“而为奇者”他再有作奸犯科了怎么办? “吾得执而杀之”我们就可以把它抓起来,然后处以死刑。“孰敢?”还有谁敢犯法。

可是老子提醒我们,这样做不是好现象,老子他认为:人是自然万物当中的一种,他是自然生,自然死;换句话说,天生人,天杀人。尽量不要去判死刑,为什么?因为司杀的人,不是人,而是天,天老爷自然会收拾他,你急什么,人为什么去杀他。天道自然,到时候就会杀。民间不是传得很清楚,不是不报,时候未到。具有永恒的杀人的权的永远是道,不要摆在人身上,现在行不行的通,我们不知道。因为全世界固然有很多国家是把死刑废掉的,但是还有些国家还有很多很多的原因,他最起码暂时还无法废除死刑,因为必须要有一段时间,时机成熟的时候,才可以废除死刑,但是,老子当年是提出他的论点,只是他的论点跟现代人是有差距的,我们将来会不会走这条路,不知道。

现代社会有些国家废除死刑,是基于人道主义,但是老子认为,人是没有权利,决定别人生死的,人的生死,只能顺从天道,这是为什么呢?

照理说,杀是天之道,不是人之道。如果现在我们有人来杀,那就叫“代司杀者”,我是代替自然,然后来实现杀的任务,这样子就杀的话,唯一让我们担心的,大家都很清楚,就是他有可能会借故杀人,你看有一条法律到现在我们始终不敢去通过它,就是安乐死。那为什么我们不敢通过,你一通过安乐死,你很容易想象到后果怎么样?有钱人大概是最危险,因为他的小孩子会想,你这么有钱你这种状况你要活着,你想把这些钱花光,花光我用什么,安乐死。那没钱的人也活不了,你没钱你还拖拖拉拉活,你想累死我,安乐死。

“夫代大匠斫者,希有不伤其手矣”凡是代替天道来砍杀的,很少没有自己伤害自己非常严重的,没有。这就叫报应,依法无罪,但是内心是不安的。

我们的希望是法律的最终目的不用法律。刑具各种是摆在那里,最后可以不用。我们现在有无期徒刑,有死刑,但是希望没有人犯到这么严重的罪行,慢慢地来转化,转化到有一天,我们的社会可以不需要死刑,而大家都很和谐,那才是最了不起的。我们千万千万记住,司杀的路不在杀,而在广开生路,只有广开生路,才可以减少杀戮。

《道德经》第七十四章 民不畏死

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若使民常畏死,而为奇者,吾得执而杀之;熟敢?常有司杀者杀!夫代司杀者杀,是谓代大匠斫,夫代大匠斫者,希有不伤其手矣!

【译文】人民不畏惧死亡,为什么用死吓唬他们呢?假如人民真的畏惧死亡的话,对于为非作歹的人,我们就把他抓起来杀掉。谁还敢为非作歹?经常有专管杀人的人去执行杀人的任务,代替专管杀人的人去杀人,就如同代替高明的木匠去砍木头,那代替高明的木匠砍木头的人,很少有不砍伤自己手指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