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1日,临安推出5条楼市“干货”,分别从公积金支持政策、户籍政策、团购补贴等方面促进临安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关于进一步促进临安区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

为更好地满足购房者的合理住房需求,因城施策促进临安区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现出台五个方面的意见:

01 加大金融信贷支持

落实新发放首套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动态调整长效机制,优化公积金政务服务,支持区内公积金以家庭(包括直系亲属)为单位支付首付款,鼓励刚性、改善性住房需求。

02 强化落实户籍新政

1、优化普通高校毕业生落户政策,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本科及硕士研究生学历者(大专35周岁以下,以下不含本数,下同;本科45周岁以下;硕士50周岁以下),在杭落实工作单位并由用人单位正常缴纳社保的可以落户杭州市区;普通高校本科毕业两年内(以毕业时间起算)、45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55周岁以下全日制普通高校博士研究生毕业均可享受“先落户后就业”。

2、45周岁以下具有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二级及以上证书)、35周岁以下具有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三级证书),在市区工作且已由工作单位正常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不含补缴),并在临有合法稳定住所的技能人才,可在临办理落户。

3、优化完善积分落户政策,根据我区城市承载力,居住证积分达到100分及以上且在临有合法稳定住所即可落户,其中在临购房积30分,大专毕业证积30分,18至40周岁积30分等。

03 鼓励来临就业

对经认定的B、C、D、E类人才以及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首次在临安购买普通商品住宅的分别给予60万元、50万元、40万元、35万元、30万元、15万元的区级购房补贴。

04 实施房源团购补贴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期间,在临机关、企(事)业、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单位组织干部、职工、村民(股民)在本区团购3套、5套、10套及以上新建商品住宅的,在办理好不动产权证后,分别给予购房职工实际购房总价0.5%、1%、1.5%的补贴,补贴金额不超过实际缴纳契税金额的50%。

在临企(事)业单位在本区购买5套及以上新建商品住宅的,在办理好不动产权证一年后,给予购房企(事)业单位实际购房总价1%的补贴。

鼓励房企在团购活动中给予同等优惠政策。

05 降低二手房交易成本

大力推广二手房自主交易模式,全面推行二手房“带押过户”,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减轻买卖双方交易负担。

文章来源:临安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