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部尚书,六部尚书之一。自隋朝开创三省六部制以来,丞相与各部尚书便一直是治理天下的实权人物,而自明代取消三省之后,六部尚书便任天下事,成为了帝国官僚机构里的六个顶峰。

清廷沿袭明制,仍设吏、户、礼、兵、刑、工六部,在此基础上,清廷把尚书的官阶从明代的正二品提到从一品,仅次于太师、太傅、殿阁大学士等荣誉头衔。从一品大员可身穿五爪九蟒袍、前后补仙鹤、头戴红宝石顶珠、后插孔雀花翎,朝堂面圣的时候六部尚书居前议事,既是皇帝的左膀右臂又是群臣的楷模。可以说,在清朝这个朝代里六部尚书便是天下读书人的偶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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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部主管全国的司法、法律、刑罚、诉讼等工作,相当于今天的公安局、司法部、检察院、法院四合一。这也就意味着全国所有案件,起诉的权利在刑部、审核的权利在刑部、定罪的权利在刑部、甚至最后唯一的解释权也在刑部,除非皇上亲自过问,不然刑部一部便能判定一个人的生死,这么不讲道理又霸道的部门的最高长官,便是刑部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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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说来刑部尚书应该是一个大权在握的职位。的确,按照清廷的法制,刑部尚书要负责处理全国案件的审查与批复,我们所熟悉的“秋后问斩”、“株连九族”等影视桥段的背后理应都有着刑部尚书的影子,但事实却并非如此。

就拿清史上著名的杨乃武冤案来说,此案历时三年又四个月,案情一波三折、扑朔迷离,惹得朝野震荡,民心不稳。在这个过程中虽然刑部一再发现疑点不停上报,但最后审理此案的要么是钦差大臣、要么是各地知县,审核的结果又往往不清不楚,让刑部迟迟无法定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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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此可见,在清朝刑部完全是一个走流程的地方,刑部尚书也存在感缺失,成为了一个可有可无的存在。至于这个现象出现的原因,则完全是清朝体制所导致。

清朝刑部尚书的尴尬在于,清廷继承了明朝三司会审制度,每逢疑难重大案件便会召集刑部、大理寺、督察院三司共同审理。其中,刑部负责审理、大理寺负责复核、督察院负责监督,本来属于刑部的权力被三家分摊,形成了互相制衡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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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另类的“三权分立”对清朝的司法系统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不仅大大削弱了刑部本来的权威,导致身为一部之长的刑部尚书在行驶职权的时候不得不在意其他两个部门长官的脸色,更让案件审理不再以刑部的判决作为唯一准绳,反而依靠各类空降的大臣的个人主观判断。

这种貌似公平的做法实则剥夺了刑部尚书的话语权,相比之前的历朝历代,这个官当然是当的不太痛快,那些个冤假错案层出不穷也成为了理所当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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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便这样,刑部尚书好歹也算是一品大员,就算在本职工作上无法发挥,但好在处于权力核心,在朝堂上是可以直抒己见的存在,所以刑部尚书往往成为各方拉拢的对象。在这个层面上来说,刑部尚书一职是极好的跳板,可以供有志之士大展拳脚。

清末名臣赵舒翘,在戊戌变法失败后,便对慈禧提议对谭嗣同等人不必审理即杀无赦,身为刑部尚书说出的这个建议,当然让本就想杀谭嗣同的慈禧心中欢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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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这样,谭嗣同、康广仁等六人被斩首菜市口,成为了历史知名的戊戌六君子。赵舒翘也凭此平步青云,深得朝廷信赖,成为了炙手可热的红人。

跟赵舒翘经历类似的还有许多人,他们的成功不在于案件审理上的优秀,而在于充分利用了刑部尚书职位的敏感性,在揣测上意的基础上说了合适的话,用这一职位天赋的公正为自己的话语赋能,从而达到自己的目的。这是所有“人治”的封建王朝的通病,也是刑部尚书一职的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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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随着大航海时代的到来,新旧世界的更替,“刑部尚书”的这份尴尬终于迎来了终结。清朝光绪三十二年,在列强的轮番欺压以及尖锐的国内矛盾刺激下,帝国实际统治者慈禧太后宣布“推行新政”,意图模仿日本似的君主立宪制实现帝国的复兴。

随后刑部被改为法部,刑部尚书一职便彻底从历史中消失,直到今日,再也没以任何形式出现过。虽然,这绵延千年的职位终究成为今人讲述中的历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