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好消息 ⚠️
忘记缴纳2024年度
城乡居民医保的天津人要注意了
即日起,可以补缴啦
《关于补缴2024年度城乡居民
基本医疗保险费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区医保局,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基本医保参保扩面工作决策部署,扩大基本医保覆盖面,推动基本医保覆盖全民,经研究,在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期间,补缴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参保人员,自2024年1月1日起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等相关待遇。
2024年缴费标准全面提高
高档次每人每年1010元
低档次每人每年380元
✅ 城乡未就业居民(成年)
高档个人缴费1010元
低档个人缴费380元
享受相应缴费档次报销待遇
✅ 各级各类学校在校学生、托育机构
未成年居民、新生儿
每人每年仅需缴纳380元
但可享受高档缴费报销待遇
✅ 特困人员、部分优抚对象
离休干部无固定收入的配偶和孤儿
全额补助 个人无需缴纳费用
✅ 低保对象、低保边缘家庭成员
其他重度残疾人
享受国家助学贷款高校学生等资助参保对象
2024年缴费标准为38元
城乡未就业居民(成年)2024年低档缴费每人每年提高30元,高档缴费每人每年提高30元;
各级各类学校在校学生、托育机构、未成年居民、新生儿每人每年提高30元;
低保对象、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其他重度残疾人(指未享受特困人员、低保对象、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待遇的重度残疾人)(以下统称“其他重度残疾人”)、享受国家助学贷款高校学生等资助参保对象每人每年提高3元。
2024年医保缴费标准
(一)城乡未就业居民(成年),自愿选择缴费档次,2024年选择高档缴费的人员每人每年1010元,选择低档缴费的人员每人每年380元,享受相应缴费档次报销待遇。
(二)各级各类学校在校学生、托育机构、未成年居民、新生儿按照低档个人缴费标准缴费,每人每年380元,享受高档缴费报销待遇。
(三)特困人员、部分优抚对象、离休干部无固定收入的配偶和孤儿,个人缴费部分按照100%的比例全额资助,个人无需缴纳费用。
(四)低保对象、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其他重度残疾人(指未享受特困人员、低保对象、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待遇的重度残疾人)(以下统称“其他重度残疾人”)、享受国家助学贷款高校学生等资助参保对象,按照低档个人缴费标准90%的比例定额资助,其余10%费用由个人缴纳,2024年为每人每年38元。
其他重度残疾人中的居民(成年),可自行选择更高缴费档次参加居民医保,个人缴费部分不再享受定额资助参保政策。
2023年医保缴费标准
(一)城乡未就业居民、从事新就业形态等灵活就业人员,参加 2023年度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以下简称居民医保),选择高档缴费的人员每人每年980元,选择低档缴费的人员每人每年350元。
(二)学生儿童按照低档个人缴费标准缴费,每人每年350元,享受高档缴费报销待遇。
(三)特困人员、部分优抚对象、离休干部无固定收入的配偶和孤儿,参加2023年度居民医保个人缴费部分按照100%的比例全额资助,个人无需缴纳费用。
(四)本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其他重度残疾人(指未享受本市特困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待遇的重度残疾人)(以下统称“其他重度残疾人”)、享受国家助学贷款高校学生等困难群众,参加2023年居民医保,按照90%的比例定额资助,其余10%费用由个人缴纳,具体为每人每年35元。
其他重度残疾人自行选择更高缴费档次参加居民医保,个人缴费部分不再享受定额资助参保政策。
天津居民医保待遇也相应提高
调整门(急)诊就医封顶线提高1000元
一直以来,天津市医保局积极回应民生关切,做好民生加法,持续提高居民医保门诊和住院封顶线,统筹提高报销比例,保障机制不断完善、待遇水平不断提高。
2023年,天津将居民医保住院最高支付限额从18万元提高到25万元,这项政策主要惠及重病患者。通过实施此项政策,较调整前,已累计减轻参保群众负担超1.1亿元。
2024年,我市还将进一步提高居民医保待遇保障水平。自2024年起,对于连续参加本市居民医保的参保人员,门(急)诊就医封顶线提高1000元。也就是,连续参加我市居民医保人员门(急)诊封顶线从4000元提高到5000元,有效减轻就医负担。
表格源自天津市医保局网站《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宣传提纲》
2024年开始
完善天津市职工医保缴费年限核定办法
为进一步优化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核定流程,日前,市医保局下发关于完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核定办法的通知。通知明确——
本市职工医保缴费年限包括在本市的实际缴费年限、视同缴费年限;
参保人员在本市职工医保缴费年限男应不少于25年、女应不少于20年,且在本市实际缴费年限应不少于5年。
达到上述缴费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职工医保费;不足上述年限的,可按规定补足后享受退休人员医保待遇。
通知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自2028年12月31日废止,有效期5年。
断缴医保后果很严重
正常缴费后
年度内可按规定享受
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 三重保障
在正常享受居民医保待遇期间
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也可按规定报销
在城乡居民医保断交期间
是无法享受相应的保险待遇的
若是在这期间产生了医疗费用
需要由用户资金承担
无法通过医保申请报销
换句话说
看病所有花费都得自费
一分钱都不能报
扫描下方“社保云缴费”二维码
选择“天津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功能
即可为本人或他人自助缴费
哪些人可以参保?有哪些要求?
✅ 具有本市户籍、学籍或持有《天津市居住证》、《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居住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等有效证件的城乡未就业居民(含新生儿);本市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普通中小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等全日制学校、托育机构就读非在职在校学生、儿童(包括外省市、港、澳、台及外国籍学生儿童)。
✅新生儿参加居民医保,应使用本人真实姓名和身份证明,父母任何一方持有本市有效居住证,可以凭本市居住证受理回执或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凭证参加居民医保。本市学籍的外籍学生,凭有效护照由所在学校统一组织参加居民医保。
8种途径可缴费,操作如下:
1.银行临柜缴费:缴费人持《银行端查询缴费凭证》或《缴费通知单》,到协议商业银行网点临柜缴费。协议商业银行包括: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天津银行、邮储银行、光大银行、农商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交通银行、滨海农商银行、渤海银行、兴业银行、浦发银行、民生银行、齐鲁银行。
2.天津税务手机APP缴费:缴费人可登录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电子税务局网站,或通过《缴费通知单》,用手机扫描二维码,下载注册“天津税务”手机APP,通过“自然人业务-社保缴费办理”功能,为本人或他人自助缴费。
3.电子税务局缴费:缴费人可登录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电子税务局网站,以自然人身份登录后,通过“自然人业务-社保缴费办理”功能,为本人或他人自助缴费。
4.微信、支付宝缴费:缴费人通过微信“社保云缴费”小程序中的“天津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功能、支付宝“市民中心-社保-居民医保缴费”功能,为本人或他人自助缴费。
5.扫码缴费(最推荐的方式):通过扫描“社保云缴费”二维码,选择“天津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功能,为本人或他人自助缴费;
6.办税服务厅缴费:缴费人前往办税服务厅,通过现金或使用智能POS机缴费。
7.银联缴费:缴费人通过银联APP的居民医保缴费模块,选择“城市服务-更多-社保缴费-城乡居民”功能,为本人或他人自助缴费。
8.对存在医保个人账户共济的,可选择“津医保”APP中“城乡居民个账代扣”功能实现居民医保自助缴费。
缴费后可享受哪些待遇?
(一)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二)居民大病保险
在一个年度内,参保人员患病门(急)诊、住院(含门诊特殊疾病),在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政策范围内个人负担起付线以上,30万元(含)以下的医疗费用,按规定纳入居民大病保险给付范围。起付线按照上一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确定。医疗救助对象居民大病保险起付线在普通人群的基础上降低50%,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取消封顶线。
(三)医疗救助
自2024年起,医疗救助对象按照以下标准享受医疗救助待遇。
1.门诊救助:医疗救助对象在医疗救助定点医药机构门诊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等报销范围内医疗费用,基本医疗保险按规定报销后的个人负担部分,按规定比例和限额给予门诊救助。救助标准为: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部分救助50%,不设起付标准,最高救助限额为特困人员1000元,其他救助对象400元。
2.住院(含门诊特定疾病)救助:医疗救助对象在本市医疗救助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含门诊特定疾病)治疗期间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和医疗服务设施目录的医疗费用,在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报销后政策范围内个人负担部分,按规定比例给予住院救助。救助标准为:特困人员、低保对象住院医疗救助不设起付线,救助比例分别为75%、70%;低保边缘家庭成员住院救助起付线标准按照上年度发布的本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0%确定,救助比例为65%。
3.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对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住院医疗救助等支付后个人住院医疗费用负担仍然较重的医疗救助对象,实施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起付标准1万元,救助比例为50%,最高救助限额为20万元。
提高报销封顶线!天津医保2024年十项惠民政策来了!
记者从市医保局获悉,我市聚焦参保群众看病就医“急难愁盼”,出台实施了一系列医保惠民便民新政,为津门百姓送出2024新年“大礼包”。
一、职工医保门(急)诊封顶线提高至10000元
自2024年1月1日起,将职工医保门(急)诊报销封顶线提高1000元,调整至10000元,提高的部分报销比例统一为55%。预计将有660万参保职工和退休人员获益。
二、居民医保门(急)诊封顶线提高至5000元
自2024年1月1日起,将连续参加我市居民医保的参保人员门(急)诊报销封顶线提高1000元,调整至5000元,报销比例按照现行政策执行。预计将有520万参保居民获益。
三、职工医保单位缴费比例降低0.5个百分点
2024年1月至2024年12月,继续实施降低职工医保单位缴费比例政策。职工医保统账结合医疗保险单位缴费比例降低0.5%,调整至9.5%。预计将有25.5万户单位获益。
四、补缴居民医保费享受全年报销待遇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期间,补缴2024年度居民医保费的参保人员,自2024年1月1日起享受居民医保相关待遇,不设医保待遇等待期。
五、大额救助费缴费方式调整优化
参加我市职工医保的退休人员按规定缴纳的大额救助费不再从本人职工养老金中划转,具体调整为统账结合医疗保险退休人员,由职工医保统筹基金继续按照现行定额标准划入其本人个人账户后划转大额救助费;大病统筹医疗保险退休人员,暂由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按照大额救助缴费标准划出后统一缴纳大额救助费。
六、新增纳入医保报销药品126种
自2024年1月1日起,新版国家药品目录在我市落地。本次调整,共有126个药品新增进入医保药品目录。通过谈判或竞价进入目录的121个药品,平均降价61.7%。本次调整后,医保药品目录内药品总数达到3088种。
七、药品耗材集采品种达到1000种
持续推进集采中选结果落地执行,进一步拓展药品、耗材、体外诊断试剂集采范围,集采品种覆盖到1000种,减轻参保群众看病就医负担。
八、国家集采“第四单”落地执行
国家组织高值医用耗材集采“第四单”——人工晶体及运动医学类耗材集采已在天津完成,平均降价70%左右。我市患者预计2024年5月用上降价后的集采产品。
九、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更加方便快捷
继续实行京津冀区域内异地就医“免备案”,实现“一卡通行”。在开通异地就医门诊和住院直接结算医疗机构动态全覆盖的基础上,持续扩大门诊慢特病直接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和病种范围,进一步方便群众异地就医。
十、医保经办服务更有温度、更加贴心
拓展医保服务事项“一网通办”、“跨省通办”、“一件事一次办”。完善医保四级经办服务体系,打造“进村居、进校园、进银行、进机构、进长护险网点”的“五进”经办模式,持续增加医保便民服务站数量,实现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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