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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淮市监处罚〔2024〕8、9、10、13号)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履行结果

1

淮市监处罚〔2024〕8号

大通区常乃青烧烤店未采取措施防止食品浪费案

大通区常乃青烧烤店

92340402MA2UH8ND53

常乃*

未采取措施防止食品浪费

警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

淮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1月4日

2

淮市监处罚〔2024〕9号

大通区秋姐早餐店未采取措施防止食品浪费案

大通区秋姐早餐店

92340402MA8PMPJ11R

张玉*

未采取措施防止食品浪费

警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

淮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1月4日

3

淮市监处罚〔2024〕10号

安徽省旭生堂大药房有限公司大通店未按包装标示的温度要求储存药品案

安徽省旭生堂大药房

91340400MA2N5RKE47

李华*

未按包装标示的温度要求储存药品

警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六条

淮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1月4日

4

淮市监处罚〔2024〕13号

大通区很久奶茶店未采取措施防止食品浪费案

大通区很久奶茶店

92340402MA2UFQ81XM

陈志*

未采取措施防止食品浪费

警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

淮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1月3日

淮市监处罚〔2023〕13号.doc

淮市监处罚〔2024〕8号.doc

淮市监处罚〔2024〕9号.doc

淮市监处罚〔2024〕10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