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界2024年1月10日消息,贵州省兴黔交汽车运输(集团)遵义有限公司凤冈分公司因不按照批准的配客站点停靠,被温岭市交通运输局责令改正并罚款人民币1000元整。

据公告内容,2024年01月03日08时42分,温岭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X807大松线K2+400路段检查时发现贵州省兴黔交汽车运输(集团)遵义有限公司凤冈分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该公司不按照批准的配客站点停靠。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一)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责令改正并罚款人民币1000元整。

贵州省兴黔交汽车运输(集团)遵义有限公司凤冈分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一)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构成了不按照批准的配客站点停靠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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