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泰州,一男子看到一对母女逆向行驶,差点与一位外卖小哥相撞,外卖小哥只不过吐槽了一句,竟惨遭母女俩的围殴。不仅如此,这对母女还打电话叫来了一名男子,结果误把拉架的人打得牙齿掉了四颗。

(来源:动静贵州、津云)

事发当天,刘先生外出办事,他正走在人行道上,突然听到了一阵刺耳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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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先生转头看去,发现一名外卖小哥正好把电动车停在了一对身穿睡衣的母女前面,这个刺耳的声音正是外卖小哥刹车所造成的。

从外卖小哥和那对母女的位置来看,刘先生判断应该是母女俩逆行,外卖小哥正常行驶。

不过,刘先生对这个没兴趣。可当他正准备离开时,外卖小哥就吐槽了一句,竟然被母女俩大声指责起来。外卖小哥又争辩了几句,谁知母女俩竟然直接动了手。

外卖小哥见对方是女人,就一直拿手抵挡,没有进行反击,可这对母女太过彪悍,外卖小哥也扛不住了,不得不进行反击。

在一番争斗后,其中一名女子离开,叫来了一名男子。当时外卖小哥与另一名女子已经纠缠在一起,而热心女子夹在中间想把二人拉开。

万万没想到,男子到场后直接往热心女子脸上连打了几拳,然后将热心女子、外卖小哥,以及另一名女子一并推倒在地。

热心女子倒地后,就一直趴在地上,一动不动。

刘先生见状走近一看,发现女子痛苦地从嘴里吐出了4颗牙齿,显然那名男子的几拳打得非常重。

对于此事,有网友表示:“所以劝架是有风险的,旁边看看就行了。”“这个男的可能和这对母女是一家三口,看来这次一家三口都要蹲大牢了。”

但也有网友表示:“行人具有最大的路权,外卖小哥开太快了险些撞人,这确实需要整治。”

1、其实,从道路交通法规来看,外卖小哥并没有错。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61条规定,行人应当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的靠路边行走。

这对母女在非机动车道上逆行,影响了非机动车的正常行驶,这显然是违法的。

外卖小哥只要不是辱骂人,就指责一句,符合人之常情,并不算违法。

可是这对母女却不依不饶,对外卖小哥大打出手,这显然属于无理取闹,肆意殴打他人的行为。

由于这次事件发生在大马路上,属于公共场所,所以这对母女的行为符合寻衅滋事的构成要件。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6条规定,寻衅滋事的,处5~10日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15日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2、至于那名男子,其行为已涉嫌故意伤害罪。

虽然男子的目的是教训外卖小哥,却误伤了热心女子,但伤害结果已成事实。因此,男子的行为仍成立故意伤害。

根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的规定,牙齿脱落或者牙折共4枚以上,构成轻伤一级。

而在《量刑指导意见》中,对于故意伤害致一人轻伤的,应当在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不过,由于男子只是因为错误认识,伤害了热心女子,所以这个主观恶性并不大。

如果男子是初犯、偶犯,且没有前科,认罪态度也好,积极赔偿热心女子的损失并取得谅解,那么可以减轻对男子的处罚,甚至可能不按照犯罪处理。

不过,即便不构成犯罪,就此事而言也应该予以治安处罚。

3、最后,就这名男子与这对母女的行为,肯定是需要给予相应的处罚的,但并不影响外卖小哥与热心女子,向他们主张人身损害赔偿以及精神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