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人民日报客户端

程焕

据贵州省人民政府网获悉,贵州省人民政府日前作出批复,原则同意《黔南自治州福泉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23—2035年)》(以下简称《保护规划》)。

根据批复,福泉历史城区范围东至金山北路、南至沙河南岸、西至西环线、北至后草坡山脊线,总面积185.818公顷。福泉市县府路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范围面积为3.993公顷,其中核心保护范围1.516公顷,建设控制地带2.477公顷。

批复同意《保护规划》确定的保护内容、控制要求和保护措施。要传承延续福泉历史城区“一水两山一城、五门八街巷”的空间格局和县府路历史文化街区风貌,严格控制历史城区及周边建筑高度和空间视廊,充分体现历史文化名城特色。加强对历史文化街区、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等各类历史文化资源的保护传承。

贵州省人民政府要求,黔南自治州人民政府及福泉市人民政府要始终把保护放在第一位,坚持应保尽保,建立健全长效保护机制,正确处理好城市建设与历史文化资源保护的关系,深入研究发掘历史文化资源的内涵和价值,积极探索创新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利用的新经验新路径,全力推动福泉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传承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