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缴纳社保的时候,医疗保险个人缴纳的部分会进入到个人账户中,很多人就想将医保卡里面的钱取出来使用,那医保卡里面的钱能取出来吗

实际,医保卡上的余额一般情况下是无法取出来的。

但是也有特殊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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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种特殊情况可提取医保余额

对于大多数地区而言,医保个人账户原则上不提取现金,禁止用于医疗保障以外的其他消费支出。

这4种特殊情况可提取医保余额(各省市规定有所不同,具体可咨询当地医保局):

1、已办理长期异地就医确认手续或者在退休后出境定居的参保人,可凭相关资料办理个人账户支取手续。

2、参保人死亡后,其继承人可凭相关资料按规定办理个人账户支取手续。

3、退休前出境定居或者属于外国人办理退休前离境回国的参保人,在按规定办理减员及停保手续后,可凭相关资料办理个人账户支取手续。

4、跨统筹地区流动就业的人员,转移社会医疗保险关系时,个人账户余额原则上通过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转移。如接收地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明确不接收个人账户余额,或者未提供个人账户余额接收账户信息的,可凭相关资料办理个人账户支取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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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余额不可随意提现

但可转移

虽然医保余额不能随意提现,但是可以转移。

2021年11月国家医保局发布的《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正式执行。

明确了医保转移续接的相关事项,在医保中断期,还可以追享相关待遇。

具体可查看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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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个人账户相关问题

1、城镇职工跨统筹地区流动时,个人账户资金如何处理?

参加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在职人员办理将外省市缴费年限和个人账户资金转入本市业务时,个人账户资金并入本市个人账户,统一管理;办理转出业务时,个人账户资金转移至新参保地。

2、职工医保中断缴费或者改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还可以使用个人账户支付费用吗?

可以。参保人员个人参保状态发生变化,参加了本市城乡居民医保或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本市职工医保,或不再参保的,个人账户余额仍可按规定支付本人及已备案的配偶、父母、子女的相关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