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兰州。一个深夜,三个大男人走进了街边的一家便利店。他们想买烟,女店员拿了烟后,其中一人又要求送个打火机。女店员表示自己只是打工的,不能送打火机。然而,这个男子却直接动手抢夺。女店员当然不会袖手旁观,立刻出手阻止。

令她没想到的是,男子不但没有停止,反而更加嚣张。他大声地呵斥、辱骂女店员,足足持续了20多分钟。更过分的是,还有一名男子竟然将女店员推倒在地,还往商品上吐痰。

女店员后来报了警,警察赶到后,发现这三人都已醉酒,于是让他们先行离开,承诺后续会传唤处理。然而,截至目前,仍没有处理结果。

这件事引起了人们的极大愤慨。为了一个打火机,三个大男人竟然如此欺负一个小女人,真是让人痛心疾首!大家纷纷表示,必须严惩这三个醉酒的男子!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来看,这三个人的行为该如何评价呢?

首先,那个动手抢夺打火机的男子,他的行为是抢夺、抢劫还是“强拿硬要型”的寻衅滋事呢?

一般来说,抢夺是指乘人不备、公开夺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而抢劫则是当场使用暴力或胁迫手段,迫使对方立即交出财物或立即将财物抢走。

而“强拿硬要型”寻衅滋事则是指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行为。

在这个案例中,男子对女店员使用了暴力手段,但是他的目的并不是为了要打火机,而是为了泄愤。所以,他并不构成抢劫罪。相反,他的行为更符合“强拿硬要型”寻衅滋事的特点。

对于这三个人的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6条有明确规定。对于寻衅滋事的行为,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总之,法律是公平的,对于这种欺负弱小的行为绝对不会姑息。希望这三个男子能够深刻反省自己的错误,以后不要再做出类似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