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 , 县直各部门:

县人民政府决定:

李文希 任县公安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 不再担任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大队长职务;

李 永 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副局长(正科级);

杨兴芳 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 不再担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督查专员职务;

陆祥俊 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副大队长 , 不再担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八宝中队中队长职务;

杨畄贵 任县公安局八宝派出所副所长(试用期一年);

陆廷普 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八宝中队中队长(试用期一年);

刘兴富 任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综合勤务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金远华 任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六中队中队长(试用期一年);

胡 瑞 任县民政局副局长 , 不再担任县工信商务局副局长职务;

李 昌 任县疾病预防控制局局长;

张安文 任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农 玲 任县林业和草原局副局长;

曾正萍 任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马 敏 不再担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陆佳丽 不再担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李子冲 不再担任县教育体育局副局长职务;

唐福坤 不再担任县民政局副局长职务;

李 军 不再担任县公安局八宝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刘 锴 不再担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赵太东 不再担任县林业和草原局副局长职务;

王 勇 不再担任县医疗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广南县人民政府

2024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