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的文章,起因于一条视频下方的一则评论,我把评论贴在下面。
整则评论都很无聊,陈词滥调,就连形式也是枯燥至极。
吸引我的,只是最后的一个逗号后面的那句话。
——『这是绝对不行的。』
对于我,这句话就好像在说,『你不能拍这种照片』。
别胡扯了。
有什么不能拍的照片?
我现在就特别想拍丧礼的照片,别人家的丧礼。
那天我出门,穿过一个破村子,村头就有一家丧事,放尸体的棚子外面是纸人纸马,我就特别想正对大门拍一张照片,但是我没拍。
我只是担心被追赶,被打,「入乡随俗」也不过是因为怕这个。
拍照,也是一种行为,如果我想站在大棚门口,脱了裤子撒泡尿,也没什么不能做的,和这比起来,拍照显然柔和多了。
只要我能承受这么做的后果就行。
没拍想拍的,就像前列腺出了毛病,尿不出尿。
我自己尿不出来,我还能在乎你们排队等着急了吗?
我也是人,我唯一引以为耻的,只是不够强硬,不敢拍,我不敢实践欲望,我的身体出了问题。
我前列腺有问题,你们能体谅,我对着丧礼拍照,你们不能体谅。这不过是观念问题嘛,行为本身有什么不能做的呢。
如果我的前列腺是被我憋尿搞坏的,我能怪别人吗?
那么对于你,如果察觉有人偷拍你,那,不要犹豫,大大方方地走过去,让他把照片删了,不是一样吗。
我在街上拍的时间越久,越想「挑衅」被摄体。
放弃偷拍,端端正正地托着相机,对准被摄体。
由衷认为对方可以「刁难」我,这才是对被摄体的尊重。
拍摄者和被摄者,都真实地展示自己的情绪就可以了,尊重自己的欲望和冲动。
尊重了被摄体,我的人格也得以保全。
如果我的镜头只敢对准「无害的」,「不还手」的人,在我看来就是侮辱被摄体,也贬低我自己。
『无害』,『不还手』,『善良』……等同于『傻逼』。
最后,回到这则评论,其实是她对「连续杀人鬼青蛙男」的反应,我没看过这本书。
我有精神病,我知道我有,但是我不治,反而以发病时的杀人过程为乐趣,这有什么「不行」的吗?
要我看,还正是这种人,才能让你察觉到自己「道德高尚」呢,甚至,也正是你们这些不会还手的「受害人」,才让这些杀人者更刺激呢。
与其指责杀人者,不如劝人不要「善良」。
「善良的人」,如果在被害后幸存,知道有人用「不会还手」评价他们,那大概会被气死吧,好比在说,『因为她软弱,所以才被伤害的。』
同情,真是恶心。
站在受害人的角度想问题,这不也是弱者的行为吗,不还手,就是善良吗?善良的门槛,未免太低了吧。
还有,谁规定,人性本善的?「我要杀人,却没杀人。」这才是应该的?
没能力伤害别人,是你作为一个人的耻辱。
如果我把街上的人都看作善良的人,都可以肆无忌惮地拍摄他们,这首先就不实事求是,就盲目,在这种认知下,被被摄体「刁难」,当然是活该,我就该被打死。
我应该锻炼身体,提高跑步能力,提高抗击打能力……而不是指责被摄体不配合。
一定要有伤害别人的能力,武力或者智力,至少有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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