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观新闻记者 梁宸瑜 实习记者 刘佳怡
近日,有媒体报道称“河北迁西县人民检察院撤回对马树山的起诉”,1月18日,针对此事,正观新闻记者联系了迁西县人民检察院,值班人员回应称,“目前该案件仍处于取保候审阶段,案件进展还在进一步跟进。”
退休干部举报在职官员,被“诬告陷害罪、诽谤罪”追究刑事责任
据此前媒体报道,迁西县退休干部马树山举报唐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贵富、迁西县委常委郑艳华等人,被迁西县人民检察院向迁西县法院提起公诉,以诬告陷害罪、诽谤罪,被追究其刑事责任。
2023年12月6日,迁西县委办公室报警称收到多封挂号信件,信件里举报李贵富及郑艳华在人事任用问题上不正常及不正当问题,迁西县委办公室称这些信件反映的问题“无事实依据”并且报警。
12月8日中午,年逾75岁的迁西县农业农村局正科级退休干部马树山,在其家中被迁西县公安局带走。次日,他被刑事拘留。12月20日,迁西县检察院对马树山批准逮捕。
12月28日,迁西县公安局对此案侦查终结,以马树山涉嫌诬告陷害罪,向迁西县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
2024年1月2日,迁西县检察院向迁西县法院提起公诉。此时,迁西县检察院指控马树山的罪名已增加到两项:其一,诬告陷害罪;其二,诽谤罪。
据经济观察网报道,1月12日媒体披露此事后,当晚河北省数个省级部门派员来到迁西县。1月13日上午,上述河北省级部门及对应的唐山市市级部门,在迁西县看管所会见了马树山。1月15日,迁西县法院做出《取保候审决定书》,准许马树山取保候审。当日下午5时许,他在当地社区工作人员的陪同下,回到了家中。同日,迁西县检察院做出撤回起诉决定书,“以不存在犯罪事实为由”,对马树山撤回起诉。
曾被评为“迁西好人”,因“有社会危险性”被拒绝取保候审
马树山生于1948年6月,今年76岁,曾在迁西县农业农村局工作,退休多年。河北省市县三级媒体曾大力宣传其先进事迹,马树山在2019年被中共河北省委老干部局评为“五星级离退休干部党员”,同年被县文明办评为“迁西好人”。
据了解,在马树山被羁押期间,他的律师曾向迁西县检察院提起“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对马树山取保候审。不过在2023年12月29日,这一申请被迁西县检察院拒绝,理由是“(马树山)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有社会危险性”。
对此,正观新闻记者向迁西县人民检察院提出“律师曾申请取保候审被拒,现在突然释放,是否与河北省省派官员会见马树山有关”一问题,值班人员回复称,“具体审查、调查由上级监察部门负责,我们并不清楚。”
对于媒体报道是否撤诉一事,值班人员回应称,“目前该案件仍处于取保候审阶段,案件进展还在进一步跟进。”
统筹:石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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