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要永辉律师:我家人被刑事拘留了,目前被关押在栾川县看守所。拘留通知书上显示他涉嫌的罪名是代替考试罪。具体是什么情况,我们家属也不是很了解。听公安机关说是因为他雇用替考者代替自己参加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但是具体是什么情况我们家人都不太清楚。我想请问,您知道栾川县看守所的详细地址在哪里吗?我可以委托您作为他的辩护律师吗?能否先委托您过去会见一下他?了解一下案件的详细情况。像他这种情况,构成代替考试罪吗?什么是代替考试罪?应当如何区分代替考试罪与组织考试作弊罪?谢谢您了!
资深刑事辩护律师、从事刑辩业务十多年的要永辉律师【15824811815】解答:
栾川县看守所地址:栾川县君山东路与鸾州大道交叉口向南200米路西。
导航:栾川县东岭植物园
家属委托律师会见电话:15824811815
乘车路线:栾川县汽车站乘坐栾川5路公交车到栾川驾校站下车,沿鸾州大道向西步行300米转向南200米路西。
家属可以委托要永辉律师到栾川县看守所进行会见。资深刑事辩护律师、从事刑辩业务十多年的要永辉律师认为,代替考试罪,是指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的行为。该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有资格参加考试的人,或者虚假的有资格参加考试的人。该罪在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犯罪。即行为人明知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的行为会产生危害国家考试制度的结果,而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至于你家人最终是否会被认定构成代替考试罪,则需要律师会见以后根据了解到的具体案情才能作出准确判断。
那么,应当如何区分代替考试罪与组织考试作弊罪呢?
代替考试罪与组织考试作弊罪都是刑法修正案(九)新增的有关考试作弊类犯罪,在主观方面都是直接故意,侵犯的客体都是国家正常有序的考试秩序,二者的主要区别在于犯罪主体和犯罪客观方面不同。
从犯罪主体来看,虽然两罪都是一般主体,但代替考试罪的犯罪主体主要是替考者和被替考考生。代替考试的行为在本质上属于一种对合必要共犯类型,替考者与被替考者两者都属于对合犯,如刑法关于重婚罪的相关规定,两人的行为相互以存在对方的行为为要件的犯罪,两者相互配合才能完成代替考试行为。而组织考试作弊罪的主体则是组织者,主要包括组织考试作弊的人或者组织,并且在组织考试作弊罪中,刑法着重惩治的是组织考试作弊的行为而不是考试作弊本身。【栾川县看守所家属委托律师会见电话:15824811815】
在犯罪客观方面上,代替考试罪的行为表现主要有两种:即代替他人考试和让他人代替自己考试;而组织考试作弊罪的行为方式则是组织行为,这种组织行为既可以是松散的、暂时的,也可以是周密的、长期的,它通常是一个完整的过程,往往由一人或多人合伙发起,制订详尽的计划安排,实施计划时,各部分人员分工明确,具体而言,包括招募“枪手”及有替考需求的考生、贿赂相关考务人员获得试题及答案、寻找作弊工具和器材等,做好充足的准备工作以保证替考顺利完成。
如果行为人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既组织考生作弊,同时又参与实施代替他人参加考试的行为,既构成代替考试罪也构成组织考试作弊罪,两罪属于吸收关系,根据重罪吸收轻罪的处罚原则,应以组织作弊罪论处。如果行为人组织考生作弊的行为,与代替他人考试的行为没有同时发生在同一国家考试中,则既构成组织考试作弊罪,又构成代替考试罪,应当数罪并罚。【如您有法律问题需要咨询,请致电要永辉律师:15824811815。要永辉律师执业十五年以来专注于刑事辩护,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熟悉栾川县看守所会见流程,熟知栾川县公检法办案程序,可以为羁押在栾川县看守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律师会见、取保候审、无罪辩护、缓刑辩护、罪轻辩护、申诉控告、上诉再审等各类刑事辩护专业法律服务】
▼栾川县看守所推荐会见律师:要永辉律师,栾川县资深刑事辩护律师,咨询热线:15824811815。要永辉律师执业十五年以来办理了大量案件,擅长办理刑事辩护、刑事会见、取保候审、无罪辩护、缓刑辩护、罪轻辩护、死刑辩护、申诉控告、正当防卫、防卫过当、上诉再审等各类刑事犯罪案件,擅长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执业以来办理了大量的刑事案件,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和办案技巧。胜诉率高、收费合理,以专注、专心的服务理念依法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勤奋、敬业、务实,突出的业绩、良好的职业道德,赢得了委托人的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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