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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广西南宁市邕宁区那楼镇那他村首龙坡自然村村民阿天(化名)向媒体反映,5年前他在集体分配自家土地上自建房屋,想要申请办理“一户一宅”的不动产权证,却难以上青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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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开始,阿天先后向邕宁区信访局、广西区党委区人民政府信访局信访,原因是那楼镇人民政府以“档案有误”、“占用耕地”等多种理由不予申请,邕宁区自然资源局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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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的三年里,阿天持续向国家信访局信访,邕宁区自然资源局结合实地勘察,并根据阿天房屋的卫星影像,于2023年12月28日颁发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至此,阿天申请农村自建房的《不动产权证书》办理的各种手续的合法性得以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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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早在2023年7月份,那楼镇人民政府文件“经我镇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确认,已具备办理不动产权证的客观条件;见到您房屋的卫星影像后,我镇将立即通知您,届时提交相关材料到那他村委,即可办理不动产权证”的承诺,可如今迟迟却迟迟不予兑现。

阿天的需求其实很简单,就是想要自建房屋的归属权。他想不通,一本属于自己的不动产权证怎么会这么难?(待续)